穗国企老总紧急转移所有赃款被骗420万 几年后才报警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南沙一家国企老总涉嫌受贿罪被调查,老总妻子忙找“能人”打探消息,听说司法机关要到家里来搜查,急忙转移所有值钱财产,结果被一伙人骗走了420多万元的赃款、赃物。老总妻子知道被骗却不敢报案,事件过去了几年才报警。日前,涉案的诈骗同伙之一在广州中院受审,被控诈骗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求助朋友后被骗走财物
被害人全某的丈夫万年保原是广州南沙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南沙围垦开发公司党委书记。2008年12月8日,万年保(已判刑)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纪检部门“双规”。
次日中午,全某打电话约朋友邢妃仁到天河区珠江新城某酒家商量对策。期间,邢妃仁谎称已了解到万年保的相关情况,并称司法机关将要到全某家里搜查,要求全某将家里现金以及值钱财物全部转移。
在骗得全某信任后,当天下午,邢妃仁(另案处理)、黄基与林景慕(已判刑)开车到天河区员村某小区全某的住处,将纪念钞等一批财物转移至邢妃仁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金海岸的住处。
之后,邢妃仁又谎称司法机关要查封全某的银行账户,要求全某将所有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转至林景慕名下。同月10日,林景慕用其身份证在番禺某银行开账户。当天,全某将其银行账户内人民币420余万元转至该账户内。
当天至第三天,林景慕与黄基通过银行预约取现、ATM机取款方式支取人民币330万元。同月12日,黄基与林景慕一同开车将支取的200万元送到湛江徐闻县给邢妃仁。
同月15日,林景慕又用其身份证在湛江市徐闻某银行开设账户,将番禺的账户内收取的诈骗款项中人民币90万元转至湛江徐闻的账户内,并于当日及次日将该90万元全部取走。
案发后,邢妃仁、黄基、林景慕逃匿,赃款、赃物已无法追回。
为何事发5年后才报警?
辩护律师庭上透露,被骗事件发生后,全某担心报案会加重万年保的刑罚,后来直到2013年才报警。2013年8月20日,林景慕在广州市归案,同日,黄基在湛江海安港被抓获归案。
现年31岁的黄基,曾用名黄国相。他在庭上供述,邢妃仁是他的亲舅,是个做码头和路政工程的私企老板,主要通过挂靠别人的公司来投标。黄基的工作主要是帮该公司另一负责人吴某开车,林景慕也是该公司的员工。
全某为何信任邢妃仁等人?黄基说,邢妃仁跟万年保很熟,很多工地都是万年保给邢做的。转移财产当天,他们四个人开了三部车去到全某家,全某已经把全部东西都打包好了,分别用纸箱、编织袋、报纸包着。
黄基辩称,事前邢妃仁并没有告诉他要去做什么,后来取款也只告诉他是工程款。辩护律师认为黄基无罪,并认为,全某的报案材料不能完全采纳,万年保的判决书显示部分赃款是在其办公室被扣押的,邢妃仁仍在逃,且全某事发5年后才报警,到底为了什么值得商榷。
目前该案尚待进一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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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围垦公司连续两任老总受贿获刑
在2008年前后,广州南沙围垦开发公司连续两任党委书记涉嫌受贿罪被判刑。其中,万年保在2003年至2008年间担任南沙围垦公司的党委书记。
判决书显示,万年保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收受四人贿送的人民币共计630万元、美元共计4500元以及价值人民币3.78万元的92~99年四方联邮票四套。2009年,万年保被认定受贿630余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作为万年保的接任者,48岁的朱伟东日前也因受贿罪被判刑。判决书显示,朱伟东在2008年至2012年间担任围垦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期间为他人承接围垦公司多个工程建设项目,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90万余元。
归案后,朱伟东为了获得从轻量刑,不断向南沙区纪检检举他人。一审法院没有认定其立功,对其判刑7年。广州中院二审终审对其改判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