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项目资金明细分配计划的公示

21.11.2014  12:03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项目资金明细分配计划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为11月20日至11月28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刘雅丽,电话:83170381;

省商务厅联系人:成学洋,电话:38819924。

 

附件:2014年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项目资金明细分配计划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