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方向职业教育教师技能提升工程、高等教育育英培青工程项目安排方案的公示

24.03.2016  13:17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强师工程方向职业教育教师技能提升工程、高等教育育英培青工程项目安排方案公示如下(附后)。公示期自3月23日至3月28日,共6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省教育厅联系人:魏长松,联系电话:020-37626971;

     省财政厅联系人:陈允,联系电话:020-83170832。

 

     附件:1.2016年“强师工程”职业教育教师能力提升计划项目资金安排表

               2.2016年“强师工程”育英培青工程“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资金安排表

    附件下载:

2016年“强师工程”育英培青工程“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资金安排表(发文附表2).pdf
2016年“强师工程”职业教育教师能力提升计划项目资金安排表(公示表).pdf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