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争先创优奖补专项资金(高职教育部分)安排方案的公示

22.03.2016  18:31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争先创优奖补专项资金(高职教育部分)安排方案公示如下(附后)。公示期自3月22日至3月27日,共6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省教育厅联系人:幸岱微,联系电话:020-37627703;

省财政厅联系人:陈允,联系电话:020-83170832。

 

附件:2016年省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争先创优奖补资金(高职教育部分)安排方案.pdf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