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因参与赌博逃避查赌摔伤 状告公安局

06.06.2014  10:56

  ■昨日庭审现场,市公安局副局长黄锡明出庭应诉通讯员供图

   东莞时间网讯 朱某自称,因参与赌博,在公安民警查处过程中,他翻墙逃跑摔伤右腿,他随即将市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市公安局赔偿。法院一审驳回了朱某的诉讼请求,朱某不服,向东莞中院提起上诉。昨日下午,此案由东莞中院行政庭庭长与两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市公安局副局长黄锡明出庭应诉。

  庭审中,市公安局答辩认为,其下属厚街分局2013年4月28日1时许接到群众举报对厚街某便利店后面房屋内的赌博行为进行查处,符合《人民警察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应规定。朱某于2013年10月28日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但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在前述查赌现场。厚街分局的执法行为与朱某损害的发生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亦不存在执法过错。市公安局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合法。但朱某认为,市公安局在黑夜采取执法行动,没有尽到保护违法人安全的义务,应对其翻墙过程摔倒导致右腿骨折承担赔偿责任。

  黄锡明认为,查处违法赌博行为是公安部门的法定职责,厚街公安分局对该便利店后面房屋内的赌博行为进行查处,执法主体适格,程序合法,实体处理正确。即使朱某在赌博现场,其未配合民警查处赌博行为,明知有危险而采取翻墙逃跑方式导致受伤,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应规定,依法不属国家赔偿的法定范围。

  该案尚在审理中,昨日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李金健 通讯员 黎谢荣 叶俏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