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抽水获利 24人惠州受审

19.03.2015  11:49

昨日,惠东县法院在惠州中院公开审理一宗设赌场聚众赌博案,被告人续某等24人被以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

2014年9月25日,被告人续某、刘某峰、廖某明、段某刚、陈某波等人开始在惠东县吉隆镇与海丰县下北村交界处一工棚内以赌“百家乐”的方式聚赌,该赌场每天设赌两场,参赌人员下注金额从300元至30000元不等,赌场从中抽水获利。该赌场以每班每人300元至500元不等的报酬共聘请了20多人负责赌场的工作。去年10月3日,公安机关对上述赌场进行查处,当场抓获本案的24名被告人及15名参赌人员,缴获赌博工具一批。

昨日在庭审现场,众被告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均无异议。据悉,法院将择日宣判。(秦仲阳 卢思莹 潘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