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亿赎金协商三次降到5000万

06.08.2014  07:09

  匪徒勒索185公斤黄金案昨日继续审理,更多劲爆细节曝光

  新快报记者 张国锋

  以185公斤金条为赎金的一起惊天案件(见昨日A17版)昨天继续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更多的劲爆细节因此得以进一步曝光。

  昨天,20名被告人悉数坐在被告席上进行对质。3名主犯再次上演供词“打架”,其中,赖乙某和赖长某更是指出,张某光曾在被害人张某给司机致电后提出要杀张某灭口并在要了价值近5000万元黄金后进一步向张某提出要2000万元现金,最终被两人阻止。

  185公斤黄金放在珠宝行

  据被害人张某证供,他在2013年9月23日上午9时许在公司所在的福田区中心商务大厦的停车场被几名犯罪嫌疑人抓住后推上车。到了沙井的废弃工厂后,张某光、赖乙某和赖长某与被害人张某展开了谈判,开始张某光要求赎金1.6亿元,双方经过三次协商,最终确定赎金数目为5000万元。之后,张某致电公司会计,并让其从公司账户里取出5000万元转账到两个水贝珠宝行的账户里,会计称钱公司有用,但最终还是听张某的话转账了。据会计供述,自己当时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老板有危险。

  之后,张某再致电自己的司机,让其先去取一个皮箱,再去水贝的珠宝行取185公斤黄金,随后司机按照张某光和赖乙某的指示,将黄金放在宝安机场后离开。

  事后发短信感谢没报警

  据赖长某在庭上供述,在被害人张某跟司机通完电话后,张某光曾说要杀张某灭口,但被赖乙某和赖长某制止,为了预防张某被害,两人还将工厂内所有刀具等武器都藏了起来。在拿到黄金后,张某光还曾向张某提出再要现金2000万元,但再次被两人阻止。对此,张某光全盘否认并称自己根本没想过要灭口,原计划就是拿到黄金后就放人。

  据被害人张某称,自己被劫后,赖长某曾给自己塞了500元和一张纸条,上面写了他的账号。据其回忆,当时赖长某告诉他,500元是给他跑路用的,张某光想要杀他但是自己会保护他,帮助他不受到伤害,但是张某出去后要给他账户打点钱。赖长某当庭对此予以承认。

  据赖乙某称,将张某放回家后次日他还曾给张某打电话和发短信,感谢张某没有报警。

  该案今日将继续开庭审理。

  释疑

  为何指控抢劫罪

  而非绑架罪?

  在本案中,张某光、赖乙某、赖长某等人对张某涉嫌实施绑架并索要赎金,但在检方的起诉书当中,却指控张某光等9人涉嫌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而非绑架罪,这是为何?昨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接受了记者采访。

  检方认为,该案更符合抢劫罪的特征。因为绑架罪往往是以危害人质(被害人)相威胁,迫使其家属等人产生担心,恐惧等心理,并交付赎金。抢劫罪往往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办法,劫取他人财物。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并未恐吓被害人的家属等,被害人的家属、员工等人也并不知情,其员工基于被害人的指令,而交付财产,因而更符合抢劫罪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