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车祸去世,赔偿款却迟迟无法到位,怎么办?
大洋网讯 “真的太感谢了,法官你不仅仅是帮我拿到了执行款,还帮我这个老人家解开了这二十年来的心结啊!” 近日,申请执行人何某珍来到广州市增城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印有“高效公正执法、热心服务为民”的锦旗送到陈红英法官手中,感谢执行法官陈红英耐心释法,尽心尽责为她将一起长达多年的赔偿案件执行到位。原来,何某珍丈夫在20多年前因车祸身亡,当时因责任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9.8万赔偿款执行不得不中止,20多年后,何某珍及其子女申请恢复执行,在经办法官释法下,还追加了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合计24万余元。
何某珍(中)赠送锦旗感谢陈红英法官(右)
车祸责任人无可供执行财产被裁定中止执行
1997年12月20日,何某珍的丈夫钟某贤在搭乘巫某坚驾驶的无牌手扶拖拉机时发生意外,手扶拖拉机在行驶时与涂某雄驾驶的东风牌大货车发生碰撞,导致钟某贤在事故中不幸身亡。驾驶人巫某坚、涂某雄受伤,两车损坏。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增城法院经审理判决涂某雄、巫某坚各自向死者钟某贤的继承人何某珍等人赔偿53487.45元,合计106974.9元。扣除张某新、周某文为巫某坚垫付的8941.93元,涂某雄、巫某坚仍需向何某珍等人赔偿合计9.8万余元。
然而,上述判决生效后,由于剩余赔偿一直没有给付到位,何某珍等人于1999年4月5日向增城法院申请执行。但是,案件执行过程中并未发现各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按照规定,法院裁定中止上述判决的执行。
二十多年后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
二十多年来,何某珍独自带着小孩,迫于生计无暇再顾及案件情况,心结却一直藏在心中。
2021年8月27日,何某珍在子女的陪同下,向法院提交了恢复执行申请,要求各被执行人偿还赔偿款合计9.8万余元,增城法院审查后恢复了该案的执行。陈红英法官接收到案件材料后,发现本次恢复执行的案件是二十多年前的交通事故案件,立即开展对各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工作。
在查阅卷宗时,陈红英法官对何某珍等人申请的执行赔偿款数额产生了疑问,二十年前的案件只申请9.8万余元,是不是没算上债务利息?因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现何某珍等人仅申请执行当年判决的赔偿款,这对申请人来说并不公平。
为了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权益,陈红英法官主动致电何某珍等人,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官的细心梳理下,何某珍等人经过核算,再次向增城法院提交了申请书,明确要求各被执行人应支付赔偿款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合计24万余元。
全额执行到位获申请人赠锦旗
明确赔偿款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金额后,法院冻结了各被执行人名下的23个资金账户。根据责任占比,巫某坚账户中的资金足以支付其需承担的赔偿款,而涂某雄的账户中仅有几千元,远远不够足额划扣。正当陈红英法官要联系被执行人时,当事人涂某雄却主动“找上了门”。
“法官你好,我查询到账户因案件执行被冻结了,我想了解下案件和当事人的情况。”在陈红英法官阐述了申请人何某珍多年来生活的艰辛并耐心地予以释法说理后,涂某雄深感惭愧,表示会立马筹集资金,补足执行款。
在涂某雄转入的13万余元到账后,陈红英法官即刻对各被执行人名下的多个账户内存款进行了扣划,申请人何某珍等人申请执行的242760元款项得以全额执行到位。
为感谢陈红英法官公正执法,为民分忧,何某珍等人到法院办理领取执行款手续时,特意带上了锦旗,并强烈要求当面向陈红英法官表示感谢。“陈法官,我没想到那么顺利拿回了赔偿,这么多年了,我的心就像落下了一块大石头,谢谢你们。”何某珍紧握陈红英法官的双手激动地说道。
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效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执法公正的切身感受。据悉,增城法院立足职能,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21年以来,增城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375件,执行到位金额2188.26万元。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章程 通讯员 增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