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居民坐冤狱16年 获得国家赔偿157万

25.12.2014  11:31

今年9月16日,无罪释放的徐辉在接受南都采访时百感交集。昨天,广东省高院赔偿办将《国家赔偿决定书》交给徐辉,并当面赔礼道歉。徐辉得到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572631.67元。南都记者 陈坤荣 摄

曾因涉嫌强奸、故意杀人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死缓的珠海市小林镇居民徐辉,今年9月经法院再审改判无罪。昨日,广东省高院赔偿办负责人赶赴珠海市金湾区法院,将《国家赔偿决定书》交给徐辉,并当面赔礼道歉。徐辉手捧《决定书》说“谢谢”,共获赔人身自由赔偿金1172631.67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40万元,总计1572631.67元。

警方根据警犬追踪定罪

1998年8月25日,珠海市小林镇一条小巷发现一具裸体女尸。死者是19岁的严婵娟。她年轻貌美,被当地人戏称为“小林之花”,她的死引起热议。公安机关初步侦查称,严婵娟生前曾遭遇性侵害,头部被钝物击打,系被绳索勒颈窒息而死。为快速抓获凶手,警方启用了警犬协助破案。警犬很快发现第一现场———小林镇旧税所厨房,随即追踪到离现场不远的小林镇劳动服务站,并顺着楼梯上到二楼走廊位置;不久,另一条警犬也追到同一地点。小林劳动服务站副站长徐辉就住在二楼,他成为警方怀疑的对象,9月17日,徐辉被警方拘捕。数日后,警方宣布案件告破。

法院作出的有罪判决称:案发当日0时,居住在小林镇劳动服务站宿舍的徐辉在二楼阳台收衣服时,见邻居女青年严婵娟独自从家出来,向旧税所方向走去,遂起强奸歹念,随即下楼沿路尾随。严婵娟行至旧税所旁的路口时,徐辉走近严的身后,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砸打严头顶部二下致其昏迷,并将严强奸。材料称,当徐辉刚穿好裤子,严婵娟苏醒并发出微弱的救命喊声。徐辉为杀人灭口,拿出一条电源花线从严身后勒住其脖子,见严挣扎,又用膝盖顶住严的腰部,直至严窒息死亡。随后,徐辉把严的尸体移至山边街土地庙北侧小巷,准备沿小巷拖尸到山上弃置,但因小巷尽头被木栅门封住,徐辉只好将尸体弃于小巷的水沟旁。接着,徐辉又返回旧税所,将严的衣服、裤子及勒死严的那条电源花线拿出,先把花线丢到旧税所对面的小路草丛中,把严的上衣及文胸丢在尸体旁,把长裤连同内裤抛到小巷北侧院墙内的阶梯上。徐辉又返回旧税所南侧窗外,捡起严留在外面的拖鞋,放进旧税所内,然后返回家中。

但徐辉坚称自己没有强奸和杀人,并提起上诉,省高院经过裁定,驳回了徐辉的上诉请求,此后徐辉开始了漫长的申诉之路。

申请国家赔偿327万元

据了解,“徐辉案”期间没有被杀害者生还、没有真凶落网、也没有强有力的新证据加入,法院依法综合该案现有证据,尚未达到刑事诉讼中确实、充分并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要求,认定被告人徐辉作案的证据不充分,按疑罪从无和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判决徐辉无罪并释放。徐辉获释后,以其被无罪羁押为由,向广东高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请求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1172631.67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70万元;赔偿其妻子和女儿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各70万元。

妻女抚慰金未获支持

广东高院高度重视该案件,立案后即刻派人了解徐辉的身体状况、生活情况及其家人的相关情况。同时,按照快审快结快赔的宗旨,52天内作出国家赔偿决定,认为赔偿请求人徐辉申请赔偿的理由部分成立,应予支持,依法赔偿徐辉人身自由赔偿金1172631.67元,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40万元。此外,徐辉提出的因错误判决造成其妻子、女儿精神损害,应赔偿其妻女精神损害抚慰金各70万元的请求,不属于《国家赔偿法》受理的范围,因此,法院不能支持。

专家解读

为何这么多年才恢复自由?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然而徐辉案在存有疑点的情况下,却花了这么多年才让当事人恢复自由身,这个过程为何如此艰难?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松林表示:“其实徐辉隔了这么多年还能无罪释放,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并不多见。虽然我国刑诉法从1996年就确定了疑罪从无的原则,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想做出一个无罪判决很难。”徐松林说,第一难在被害人家属给予的压力,如果被告人被无罪释放,有的被害人家属可能会认为“不公”,从而一直上访。

第二难在法官一旦做出无罪判决,根据错案追究机制,侦查机关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有的法官会做出“疑罪从轻”的妥协。“但疑罪从无原则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公众对它的接受程度。侦查机关常常会遇到证据不足的情况,这个时候,到底是宁可冤枉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还是宁可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任何好人呢?这是个价值选择的问题。”在徐松林看来,徐辉案对疑罪从无和司法公正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现场连线

徐辉:做人得感恩,先给哥哥建房

收到《国家赔偿决定书》,徐辉原本以为自己会很激动,但当多年的梦想终成现实,迎接他的却是一种如释重负的平静,“我觉得法律程序终于走完了,终于可以真正开始新的生活”。

“只想以后好好过自己的生活”

24日下午在珠海金湾法院法庭上听省高院相关人士宣读决定书时,徐辉甚至有点走神。他说,只记得赔偿数额是150多万元,还有法院领导后来向他道了歉,但具体说了些什么,他都记不清了,“当时只想着好好过自己以后的生活”。

法院效率之快出乎徐辉的预料。他说自己两天前刚接到高院电话,说近期会对其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作出决定,没想到24日就定好了时间,下午2点30分左右他和律师、妻子、一直帮助他维权奔走的大哥徐庆几个人来到法院,本以为时间会比较长,但当法院宣读认定书、赔礼道歉、走完程序一共才花了大约十分钟,他还没完全回过神就过去了。

16年的申诉“喊冤”最终浓缩在短短一瞬间就结束了。

“没有时间再花在走法律程序上了”

今年10月底,徐辉无罪获释一个月后曾在接受南都记者回访时说,他除了为个人申请服刑16年的经济损失117万元,还要给他、妻子、女儿申请每人70万元的精神赔偿,总计327万元,但法院昨天认定的国家赔偿数字只有其设想的一半。

“原来的327万是我的最低要求,但既然法院已经认定150多万,我就接受,我没有时间再花在走法律程序上了。”徐辉说,有点失望,但心态还是很平和。

如何处置这笔国家赔偿?徐辉说自己还没有完全想好,但先要给哥哥徐庆建房子,过去的16年,哥哥帮他四处奔走求助,工作、生活都耽误了,基本上没挣钱,这么多年还是住在他被关押离开时的那套老房子里,“做人得感恩,何况他还是我大哥,我更不能忘了他”。

此外,徐辉还盘算给自己做个全面体检,余下的钱暂时放在银行,“跟家里人慢慢想怎么花。”

如今,最让徐辉放心不下的是希望恢复原来任职小林劳动站副站长的待遇,办理医保、社保。他说,两个多月前,自己已提交了书面申请,但现在还没有回复,“我在法庭上也问了法院领导,对方说已经帮我联系了政府。”徐辉认为,只有自己恢复了身份,才算是真正获得清白。

逐渐适应新生活,体重增20多斤

出狱近三个月,徐辉已经渐渐适应新的生活。他说,自己学会用手机接打电话和发短信,只是打字速度很慢,需要在键盘上一个个找字母,“一个短信起码要花五六分钟才能打出来”。

徐辉还学会了上网。他说,自己最喜欢看珠海本地的重大新闻、发展政策,因为这事关乎他未来的生活,平时也很关注政法新闻,特别是与他有类似经历的冤案。

“前两天我看到了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的新闻,感触很大,我比他幸运多了,因为我还活着。”一直强调不愿再沉溺案件中的徐辉忍不住说,希望警方在处理案件时不要为了查案而查案,“办案的目的应该是寻找真相”。

这三个月,身高1.7米的徐辉体重增加了20多斤。“出狱时110斤左右,现在一称已经有135斤多了。”徐辉说,监狱食堂不是不好,但怎么吃都是苦的,出来了,跟家人在一起吃什么都是甜的。

徐辉也有不适应的时候。他说,在监狱呆久了,每次走路都是昂首挺胸,走的是军步,不像普通人走路的姿态,有些人看了觉得奇怪,他想改但现在都还没改过来。

监狱里养成的作息规律一下子也难以改变。徐辉说,自己每天都要晚上十一点左右睡觉,白天很早起来,回到家里老婆、小孩晚上九点多、十点多就躺床上了,他还需要慢慢适应。

徐辉说,自己就是一个普通人,不论以前还是今后,他也只想继续做个普通人,“过正常人的日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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