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走私象牙获刑6年半并罚金六万元

21.09.2015  12:05

 

 昨日,姜某因从非洲黑市买象牙制品带回国,在四中院受审。她称这些象牙是作为“土特产”买回的,但法院认定其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本版图片/法院供图

海关在姜某行李中起获的象牙制品。

新京报讯 当海关人员从她行李中查获6根象牙制品时,姜某说这是去科特迪瓦考察生意后带回的“土特产”,只是作为个人收藏纪念品,所以未向海关申报。近两年后,遭通 缉的姜某被缉拿归案。昨日上午,四中院一审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姜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海关查获近15公斤象牙制品

从科特迪瓦带回象牙制品的是1978年出生的女子姜某。

2013年12月1日,姜某乘坐EK308航班由科特迪瓦经阿联酋转机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入境时选择走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当海关人员对姜某携带的行李进行检查时,在其行李箱内查获用锡纸包裹的6根疑似象牙制品,经检验为现代象科象牙制品,净重14.535千克,价值人民币605629.84元。

2015年2月,姜某在大连周水子边防检查站被抓获。检方认为,姜某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禁止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口的相关规定,携带现代象牙制品入境,应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天上午9点半,一袭黑衣的姜某在北京市四中院开庭审理伊始,否认了检方的指控。她表示自己是带点土特产回家,没想到会成为走私那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