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报6起公款旅游典型案件

01.12.2014  23:21

  11月30日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获悉,该自治区日前通报了6起公款旅游典型案件,其中阿拉善盟就有3起。

  2014年6月26日至30日,由阿拉善盟司法局机关党总支书记许炜带队,盟司法局及其他人员24人,以教育活动为名,绕道壶口瀑布、王家大院、平遥古城等风景旅游区变相游玩。2014年9月17日,经阿拉善盟纪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许炜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盟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革命进行诫勉谈话;责成盟司法局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和纠正违纪问题,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2014年7月4日至6日,阿拉善左旗房管局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王宝俊组织本单位13名党员,以教育活动为由,赴六盘山、野荷谷、崆峒山景区游玩。2014年10月9日,经阿左旗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组织并参与公款旅游的王宝俊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该旗房管局局长王建军予以诫勉谈话。

  2012年6月,阿拉善盟残联以加强残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为名,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旗区残联及阿拉善盟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共21人赴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旅游,涉及金额共150700元。阿拉善盟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盟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张建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除阿拉善盟3起案件外,通报的另外3起案件分别是:包头市服务管理职业学校校长边美荣(正处级)公款报销个人旅游费用问题。包头市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边美荣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将违规报销和领取的9735元全额退还学校。呼和浩特市安监局副调研员刘向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与应急救援科科长马仕合公款旅游问题。呼和浩特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向民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马仕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兴安盟突泉县六户镇卫生院院长高明玉组织职工公款郊游问题。突泉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高明玉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

  上述公款旅游案件涉及的违纪资金已按相关规定追缴。(记者 付金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