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垃圾不分类单位将被“全面执法”

11.07.2018  10:41

在中大三院岭南医院垃圾收运点,执法人员发现“容器收集不规范”的问题。通讯员供图

为落实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7月10日,广州市城管委组织开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督导行动。本次行动主要以教育督查为主,下月起将对近6000家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单位的不分类行为开展全面执法及处罚。

当日上午,广州市城管委共派出4个督导组,重点对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等中心城区部分第一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单位和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小区进行检查督导。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城管局参照其做法,同步自行组织检查督导。记者跟随督导组检查发现,仍有个别单位出现了违反《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现象。

容器收集不规范”屡有出现

10日上午9点半左右,记者跟随督导组来到位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进行检查。该医院也在去年被列入首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单位名单中。

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该院在垃圾分类宣传方面比较到位,分别在电梯口宣传栏、职工饭堂宣传栏等人员密集、醒目的场所张贴了宣传海报,同时,在门诊大厅电子屏也滚动播放垃圾分类宣传知识,提高广大职工和患者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同时,办公区域、各楼层、候诊大厅均设置了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等容器。

不过,“火眼金睛”的执法人员仍然在该医院的垃圾收运点发现了违规情况:虽然几个垃圾桶均有标签注明分类情况,但桶内的垃圾却与标签的表述“牛头不对马嘴”——本是盛放“其他垃圾”的桶内,却是堆满了“厨余垃圾”。

同时,该医院并无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台账,记录责任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类别、数量、去向等情况。此后,执法人员开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医院于3日内须自行整改完毕。

对上述问题,岭南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整改,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学习《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内容,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而在走访中,记者发现,“容器收集不规范”的问题屡有出现。

在越秀区东方宾馆旁的麦当劳内,前来用餐的人熙熙攘攘。不过,在用餐后,相关垃圾的投放却并不十分规范。督导组发现,该店尽管设置了贴有分类标志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但打开一看,里面只有一个大的垃圾桶,“分类投放”的垃圾实际上是“殊途同归”,并无起到分类收集的作用。

记者了解到,10日下午,麦当劳方面已和广州城管部门取得联系,表达诚恳接受整改之意见,并表示将按广州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法律法规经营。

垃圾不分类?下月起将正式“开罚

广州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从去年9月起,广州已对首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单位进行常态化试点执法,至今年5月,已开出罚单749张,罚款近3.5万元。结合此前执法及此次检查的情况看,“强制分类区域设施配备不齐”、“投放准确率低”、“不参与或不支持配合垃圾分类工作”等是主要存在的问题。

目前,广州市城管委已制定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方案,按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线块结合、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服务行业等领域推行生活垃圾强制精准分类。坚持宣传教育与执法处罚相结合,自7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不按规定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行为进行执法查处。

其中,7月份为教育督查阶段,各区城管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去年3258家首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公共机构(包括全市各辖区的城镇范围内的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团体机关,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组织;车站、机场、公共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会展中心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相关企业(星级酒店、农贸市场、商场及国有企业)、相关行业(建筑、园林绿化、纺织、皮革等行业),以及2018年7月前已通过验收的100个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小区进行督查复查,发现违反《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同时,对2018年列入第二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区域、2650家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必须覆盖各行业类型、数量不少于第二批总量的  50%。主要采取教育、责令限期改正为主,原则上不予以行政处罚。

而8月至11月为全面执法阶段。对于不配合执法、态度恶劣、不按期限和要求完成整改的单位,依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条文,予以顶格处罚,并通报相应的上级或行业主管部门。至11月底,检查将覆盖第一、二批共5908家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单位。

12月1日至31日为巩固提升阶段。各区城管局将对自2017年9月以来列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所有单位,在普遍检查执法基础上组织“回头看”,重点对落实分类不力、经常反复、抗拒执法的单位(含企业、行业)依法严厉处罚。及时对年度垃圾分类执法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建立健全执法长效机制,为后续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转为日常常态化执法奠定坚实基础。届时,市城管委也将分组对各区垃圾分类执法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垃圾分类强制实施单位

不分类最高可罚5万元

去年9月起,广州已在全市选取3258家公共机构作为广州首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单位,包括机团单位、部队、高校、医疗机构、星级酒店等。在此基础上,今年广州再次选取了2650家单位作为第二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单位。记者从广州市城管委获悉,今年的执法重点将聚焦在这5908家单位上。

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未按要求投放生活垃圾,交付收集单位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在市政府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公布处罚结果。

同时,餐饮垃圾产生者或者集贸市场、超市管理者违反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未落实渣水分离、油水分离、单独分类、密闭存放、粉碎脱水等要求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城管委相关负责人透露,若在执法期间发现上述单位对已开具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置若罔闻,不配合执法、态度恶劣、不按期限和要求完成整改的,执法人员将对其予以顶格处罚。而在今年之后,广州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或将转变为日常常态化执法。

记者余秋亮    通讯员成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