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26.07.2017  16:13

  今年以来,云浮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云浮市委工作部署,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查处扶贫领域雁过拔毛、优亲厚友、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失职失责等问题,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现将查处的6起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1.云城区前锋镇横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委员李炎光虚报冒领扶贫助残资金问题。 2016年2月,李炎光在云城区某单位帮扶前锋镇横山村委残疾人发展笋竹种植过程中,利用其妻子李某英是残联帮扶对象身份之便,虚报冒领500棵笋竹青苗款及其配套帮扶肥料款共4525元。李炎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云安区扶贫办主任叶伟文雁过拔毛收受财物问题。 2012年至2015年间,叶伟文利用担任云安区扶贫办主任职务之便,在调配划拨扶贫开发项目、扶贫培训资金,以及为相关企业申报省扶贫农业龙头贷款贴息专项资金过程中,要求相关镇、企业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给其本人作为活动经费。叶伟文雁过拔毛式收受有关镇和企业负责人送的财物共计57万元。叶伟文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3.云安区高村镇原民政办主任黄国庆,富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叶熊生,白石镇民政助理林永华未及时更新低保对象名单问题。 2013年至2015年间,黄国庆、叶熊生、林永华分别在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按规定定期到低保对象家中复核其家庭人口变化情况,致使在部分低保对象死亡较长时间后,仍没有上报办理减发手续,造成公共财产损失。2017年1月,黄国庆、叶熊生、林永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郁南县大方镇三和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余应健在申报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 余应健在2011年申报危房改造资金工作过程中,优先将明显不符合申报危房改造条件的亲弟余某伟列为危房改造户,其弟余某伟领取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00元。余应健还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余应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罗定市太平镇潭白村“两委”8名干部截留私分扶贫资金问题。 2014年1月,罗定市慈善会将1.5万元扶贫资金划拨到潭白村委会账户,用于发放14户贫困户的生产启动资金。潭白村“两委”干部将其中的8600元用于14户贫困户发放生产启动资金和慰问品,余款6400元经8名村“两委”干部讨论后,以发放“更年期培训班误工补助”等进行私分,每人分得800元。潭白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廷生,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李世伦,村委会委员陈顶华、陈瑞森、苏洁莲、谢志发、蔡海标等7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原委员陈瑞献(2014年7月退休,重病瘫痪卧床)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6.新兴县里洞镇黄窝村“两委”5名干部截留私分扶贫资金问题。 2011年至2013年间,黄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梁金荣召集时任村委会副主任梁木庆、村委会会计专干梁晋尖以及村委会干部谢思华、梁金棠、莫榕旺开会讨论后,先后两次截留上级扶贫单位划拨的扶贫资金1.71万元,以发放村干部下乡补助的形式进行私分。2010年至2015年,梁金荣、梁晋尖在担任村干部期间还存在贪污、挪用公款问题。梁金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梁晋尖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拘役4个月;谢思华、梁金棠、莫榕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从上述通报的6起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情况看,云浮市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党员干部胆大妄为向扶贫资金伸手,有的工作失职失责,落实党的扶贫政策走形变样,严重啃食贫困群众的获得感。下阶段,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纪委、市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扶贫领域全过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要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联系岗位职责,从严从实做好脱贫攻坚战各项工作。市县两级巡察机构要深化政治巡察,把扶贫政策、资金、项目落实情况作为巡察监督的重点内容,着力检查有关党组织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情况,推动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的问题,对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的,扶贫领域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的,以及对扶贫资金“只拨不管”而导致腐败问题多发易发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一级一级传导到位。

  二要深化问题线索排查工作。全市各级纪委要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问题导向,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力度。要运用信访举报、执纪审查、走访核查、交叉复核、部门移送等方式拓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来源,推进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增量提质。市县两级纪委派驻机构要发挥“探头”作用,加强对监督部门落实扶贫政策或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敢于反映和处理问题;要针对农村危房改造、低保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主管部门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公开透明力度。

  三要开展专项督办直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为尺子,贯彻落实省纪委开展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督办直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要求,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重点对镇村两级党员勾结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强行霸占集体利益,向扶贫、救助等民生领域伸手,人民群众意见强烈的问题线索进行专项督办直查,优先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督办直查。要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对扶贫领域失职失责问题严格执纪问责。要坚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保持持续有力的震慑。

  来源:云浮廉政网

编辑: 欧阳胜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