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江门发生火灾876起 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23.03.2017  12:13

  去年全市共发生火灾876起,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这是记者22日从江门召开的2017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人暨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动员会上获悉的。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高诚苗出席会议,并代表市政府与各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代表签订了《江门市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暗访视频。会议通报了201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工作情况,并指出通过考核和结合平时完成重点工作的情况,综合评定各市(区)政府考核结果为:鹤山市、蓬江区、江海区为优秀,新会区、台山市、恩平市、开平市为良好。同时,会议还宣读了全市第七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方案。

  据了解,去年社会面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可控,全市共发生火灾876起,死亡3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1300.3万元,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相比2015年,火灾起数、伤亡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数分别下降40%、75%和61.6%。

  高诚苗在讲话中表示,要抢抓机遇、积极作为,为江门加快振兴发展保驾护航。针对江门当前消防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全力抓好消防安全工作。针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消防公共基础建设比较薄弱、基层消防工作有待加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比较薄弱等问题,各地、各部门应给予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他表示,今年是消防工作“十三五”规划的快速推进之年,各市(区)、各部门必须把消防安全工作放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总体判断和大局中来谋划推动,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深化隐患治理,努力实现火灾形势根本好转。

编辑: 潘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