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宣判16起涉传播暴恐音视频犯罪案

22.05.2014  15:05

  新疆各地人民法院20日对涉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犯罪案件16案39人进行公开宣判。这批案件罪名涉及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非法制造枪支罪等。涉案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最长刑期15年。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介绍,近年来由于受国际和周边地区环境影响,境内外利用互联网和移动存储介质传播暴力恐怖等非法宣传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活跃。今年3月31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公安厅、文化厅、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严禁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告》,新疆各地、各部门加大了查处、打击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工作力度。本报乌鲁木齐5月21日电 (韩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