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深圳机动车违反交替通行 罚款300元

01.11.2015  11:13
明天起,深圳交警将对包括私家车在内的所有机动车违反交替通行的,罚款300元。

  明天起,深圳交警将对包括私家车在内的所有机动车违反交替通行的,罚款300元。

  上周,交警部门采取“隐形战车”与便衣跟车的方式,对违反交替通行的公交车和出租车进行处罚。明天起,这一处罚将推广至全部社会车辆。

  在行经交替通行路口,遇到交通拥堵或车行缓慢时,机动车需要按照右车、左车、右车、左车……的次序依次交替通行。否则,交警部门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对未按照交替通行规则行驶的车辆驾驶人,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交警部门表示,全市40个交替通行路口将实现电子警察全覆盖,对违反规则的车辆自动抓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