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一房屋起火烧破玻璃 消防员半小时疏散14人

22.02.2016  18:01

2月12日中午,位于韶关市新丰县江畔花园小区4楼房子着火,经消防官兵30分钟奋力扑救,成功将大火扑灭并安全疏散14名群众,所幸无人员伤亡。

中午11时23分,县消防中队接到警情后,迅速出动了四台消防车及14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

11时30分,抵达火灾现场后,经侦察,消防官兵发现该栋小区楼层7层高,起火部位为4楼右侧卧室,当时卧室玻璃窗已爆破,有火苗往窗外冒出,大量浓烟向上层楼房弥漫,造成大部分居民来不及撤离,生命受到严重威胁。

结合现场情况,中队指挥员立即下达处置命令:由一班车停在起火楼层正面出一支水枪占据有利位置射水控制灭火;二班车司机负责向一班车供水,其他战斗员负责协助一班灭火;三班车负责疏散现场群众及警戒,同时并成立搜救小组,第一时间深入内部展开搜救及疏散工作。

11时35分,搜救人员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后,沿楼梯间道从一楼至七楼挨家挨户疏散,通过“喊、叫、敲”的方法,成功将楼层内部14名群众全部疏散到安全位置。

为了确保无一人员缺漏,搜救人员进行了逐层住户排查,同时并联系了该小区负责人,对所有居民用户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11时44分,火势基本上得到有效控制。为了防止火灾复燃,中队指挥员命令战斗官兵携带了干粉灭火器深入房间内部清理火场,对现场残留的火源实施扑灭。

11时58分,在确保无复燃情况下,全体参战官兵整理器材归队。

(李昌卢 潘康弟编辑:牧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