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将起草住房租赁条例,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的制度

15.05.2019  10:20

大洋网讯 公租房能不能买卖?租购同权如何进一步落实?……这些市民关心的问题或许在不久的将来能够得到明确的解答。记者获悉,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负责起草《城镇住房保障条例》、《住房租赁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记者了解到,今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共涉及59件立法项目。此外,《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明确的立法项目及负责起草的单位。备受关注的《城镇住房保障条例》、《住房租赁条例》和《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起草制定。其中,最受市民关注的当属《住房租赁条例》。

据记者了解,早在2017年2月,住建部相关负责人曾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同时,还要健全住房租赁监管的体制机制,明确相关各方职责。同年5月,住建部也曾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在租金、租期、承租人居住权利保障等方面作了规定。

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总监严跃进表示,当前,住房租赁市场已成为中国住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速出台《住房租赁条例》,有利于进一步确立住房租赁市场与商品房交易市场的平等地位,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而真正实现租售并举。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广州出台了一些列政策,培育广州租房市场。2017年7月17日,广州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到要保障租购同权,同时要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这也就是著名的租购同权。

同年10月,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上线,该网站名为“阳光租房”,是广州是广州首个官方房屋租赁平台。

同时,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善相关政策,允许公积金缴存人租房提取公积金。根据相关规定,若缴存人离职后仍在广州市居住,且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都没有自有产权住房,可以提取600元/人/月用于交房租,或者提供租房备案证明及发票提取,最高可提取6574元/人/月,每半年可提取一次。

广报全媒体记者贾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