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民起诉惠城区政府 惠州中院开庭审理
08.05.2015 04:22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社广东分社主办
广东新闻网惠州5月7日电 (严初 卢思莹)原告钟某香起诉惠城区政府撤销《补偿决定书》一案,7日在惠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惠城区区委常委、区党组副书记凌战出庭应诉。这也是惠州市今年实施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以来,惠城区首个区负责人出庭应诉。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据了解,原告目前居住在深圳,而这一地块的拆迁补偿户已经签订了87%。目前,该项工作依然在进行当中。
原告诉讼请求主要是要求法庭撤销被告惠城区政府作出的(2014)惠城府征补决字第37号《补偿决定书》,同时还要求对原告的被征收房屋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数额决定。
原告钟某香说,在上世纪的1997年,她购买了位于惠州市江北7号小区惠生商住楼北、总建筑面积109.95平方米的住房,有产权证。
经过20多年的城市发展,周边的房产一般都有万元以上,是惠州市名副其实的地王。2014年6月19日,被告惠城区政府因建设惠州市民公园一期项目的需要,发布了《关于发布惠州市民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和《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决定对惠州市民公园一期建设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原告的上述房屋位于惠州市江北7号小区,正好在被征收范围内。
经过第三方评估总价为61万多元。但是,钟某香认为补偿低,未能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恳请撤销被告作出的(2014)惠城府征补决字第37号《补偿决定书》,对原告的被征收房屋作出客观公正的补偿数额决定。(完)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社广东分社主办
08.05.2015 04:22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洁文化建设主题影片
本站讯 根据2023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社会科学院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老专家座谈会
本站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