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8月21日,广东省纪委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务实节俭过节的部署要求,继续保持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坚决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于中秋、国庆节前夕向社会通报组织查处的六起典型问题:
一、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部部长胡传定违规公款消费问题。 2013年3月至11月期间,胡传定与下属杨某、李某、林某等人,采取虚大“协管员及网点经办人员培训专项费”发票金额的方式套取资金,或直接用公款多次购买消费卡、月饼、食品、接待用酒等,违规公款消费9笔共计48972.8元。胡传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购买发放到单位或个人的所有物品按价退缴。
二、深圳市城管局环卫处处长吴学龙公款大吃大喝问题。 2013年7月22日,吴学龙将其原批准该处56000元经费转到大梅沙芭堤雅酒店,安排市城管局、环卫处干部14人在该酒店吃喝消费15806.8元后,把余款40193.2元办成4张会员卡,12月5日又超标接待某市对口单位来深调研人员消费10830元。吴学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汕头市国资委副主任柯华雄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4年清明节期间,柯华雄用公车(粤DK8505)前往南澳祭祖扫墓;同年“五一”期间,其又以执行公务为名,使用该车回南澳县探望亲属。柯华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佛山市实验中学校长姚安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 2013年7月20日,姚安带领校龙舟队共35人赴匈牙利赛格德比赛结束后,其个人决定全队于7月29日、30日在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停留两天,并用公款参观了渔人城堡、马迦什教堂、布达皇宫等景点。姚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湛江市赤坎区法院民二庭庭长陈小龙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2013年1月前后,陈小龙在办理龚某起诉案中,违规接受涉案对象龚某宴请,消费金额约3400元;收受龚某白酒2瓶、现金800元。陈小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审判岗位。
六、清远连州市政府调处山林纠纷办公室副主任曾仕成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财物问题。 曾仕成在调处该市九陂镇四联村委会肥田洞村民小组与王屋村民小组林地确权争议事宜期间,违规接受王屋村民小组组长王某、副组长王某利、村民王某平的宴请;并收受王某送的1000元“活动经费”。曾仕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省纪委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对照自省,引以为戒,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做到谨行慎微、廉洁从政、勤俭节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执纪,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刹住两节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庆氛围。(粤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