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超市里买到过期奶酪 退了货还获十倍赔偿

03.06.2015  09:18

男子买到过期奶酪

退了货还获十倍赔偿

东莞时间网讯 因在超市买到了过期奶酪,近日,消费者张某将南城某超市告上市第一法院,要求退货并支付十倍赔偿金共计3953.4元。庭审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向原告退还货款359.4元并赔偿3594元以了结双方之间的纠纷。

今年1月30日,张某到南城某超市购物,看到一款奶酪价格便宜,就买了6盒,由于当时正在进行买一送一促销,加上赠品合计12盒。

购买后,张某才发现,奶酪的外包装上注明:生产日期2014年1月29日,保质期至2015年1月29日。于是,张某到超市前台要求退货及十倍赔偿。超市不同意,张某随后向市第一法院上诉,要求判令退货并支付10倍赔偿金,共计3953.4元。

庭审现场,被告确认购物小票上奶酪商品号和超市上的条形码一致。不过,被告称,发现货物过期后,超市马上查询库存,系统显示没有该货物,而原告却一次性买下了6件,与库存数据存在矛盾。

因为这款奶酪所有的条形码都是一样的,被告对商品的来源存在疑问,所以没有进行赔偿。后来经过盘点,确未发现库存有该商品。

庭审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上述协议。

法官提醒

保管好购货小票很关键

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既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商家作为商品的销售者,在进货时,应严格把关,及时审查和验明在其商场销售的商品标注的食品安全标准;同时,要加强管理,规范进货渠道,保留进货凭证。

作为消费者,一旦发生消费权益争议,要收集好购货小票、发票等证据,与经营者协商、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