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超限超载禁入高速路 广东省7市包括广州被列为试点城市

07.04.2017  11:25

   试点城市  

广州、佛山、珠海、肇庆、惠州、江门、茂名7市。  

一超四罚

即对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货运源头单位)实施处罚。

大洋网讯  4月20日起,广东省广州、佛山、珠海等7个市将首批试行高速公路非现场执法治超,对超限超载车辆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并设立“黑名单库”,车辆三次超限超载将禁入高速公路。该消息发布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记者昨天前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货车司机关心的问题进行了采访。

六轴以上车货总重不能超49吨

据悉,广东此次对超限超载车辆试行高速公路非现场执法的7个试点城市包括:广州、佛山、珠海、肇庆、惠州、江门、茂名。试点工作将于4月20日正式启动,年内将在全省铺开。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郑顺潮表示,按照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62号部令,今后“治超”将统一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吨;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吨;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吨;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吨;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吨;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吨。

全省将建超限超载车辆“黑名单

郑顺潮告诉记者,根据全省治超非现场执法实施方案安排,全省将建立超限超载车辆“黑名单”。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和省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间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入口阻截劝返工作, 严格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对有三次超限超载行为未接受处理的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

据了解,本次治超将实行“一超四罚”,即对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货运源头单位)实施处罚。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并严格执行超限运输违法信息登记抄报制度和处理信息反馈制度,联合执法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信息,包括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货物装载源头信息,及时抄送车籍所在地和货物装载地的交通运输部门,由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并对其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和车辆GPS运行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刘伟介绍,目前根据相关规定,对于非法超限运输的司机,未超过1吨的,予以警告;超过1吨的,每超1吨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超限超载危害大

据介绍,超限超载运输会极大降低车辆的安全性能,增加车辆的危险系数。研究表明,行驶时速为50公里的货车,超限超载率达到100%时,制动距离和危险系数增加80%。同时,货车超限超载运输给高速公路道路和桥梁安全带来巨大的危害,据测算,车辆超限超载率超过30%时,公路养护费用要增加200%。

郑顺潮告诉记者,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不仅对道路桥梁造成严重损毁,还容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

据公安交警部门统计,2016年,广东全省发生涉及货车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以上)2836宗、死亡人数1218人、财产损失1757.31万元,分别占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的11.37%、21.92%、23.64%。据统计分析,货车非法超限超载容易引发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是最主要的公路凶手,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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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超载未来或入刑

一直以来,国家对治超非常重视,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研究推动将客货运车辆严重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等行为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提出,“加大对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车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运营管理者及货物托运人的出发,研究推动将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张琼建议,修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将货运车辆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作为危险驾驶罪的一种情形。据2016年全国人大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显示, 2006~2015年,在货车肇事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超限超载引发的约占60%。近年来,我国发生的一系列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也大多与货车超限超载运输有关。目前,治理超限超载主要依据《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包括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行政手段主要是依托超限检测站进行的卸货、处罚等,因全国公路里程长、覆盖广、执法力量很难全面管控。由于违法成本低,在利益驱使下,一些车主无视公共安全肆意超限超载,有的车辆一年内竟然违法达上百次。张琼表示,现行法律威慑力还不够。

2016年12月,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曾建议,要加快研究推进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列入危险驾驶罪的范畴。严重超限超载行为入刑后,将形成有力威慑,提高违法运输成本,使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明显减少,从而有力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政策法规部副主任李燕霞表示,推动超限超载入刑势在必行,一方面提高了违法成本,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也保护了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维护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文/广报记者李妍 通讯员粤交综、粤交集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