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将特赦1.8万余名犯人 其中中国籍16人

28.08.2015  22:22

2015年8月28日上午,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配合越南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政府办公厅以及各相关部门,在河内国际会议中心召开越南国家主席2015年特赦决定公布新闻发布会。越南将特赦1.8万多犯人,其中中国籍有16人。特赦对象是正在服刑、缓刑以及暂停执行刑罚的按照法律规定具备特赦条件的犯人。

越南国家主席2015年第1900/Q -CTN号特赦决定称,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第88条和第91条,根据2007年特赦法律,考虑到2015年8月25日106/TTr-H TV X 号文件以及2015年8月25日第389/TTr-CP号文件的政府提议,决定如下:第一条:提前特赦释放18298名有条件享受2015件特赦的正在服刑的犯人;第二条:该决定自 2015年8月31日起生效。越南政府总理、国家主席以及特赦咨询委员会成员、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主任负责执行该决定。

越南国家主席2015年第1901/Q -CTN号特赦决定称,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第88条和第91条,根据2007年特赦法律,考虑到2015年8月25日106/TTr-H TV X 号呈文以及2015年8月25日第389/TTr-CP号呈文政府提议,决定如下:第一条:对225名暂缓执行监禁刑罚的犯人以及暂时停止执行监禁刑罚的、有条件享受2015件特赦的犯人进行特赦;第二条:该决定自 2015年8月31日起生效。越南政府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主任负责执行该决定。

越南外交部副部长何金玉在回答记者的提问时说,有7个国家的34名外籍犯人可以享受此次特赦政策。具体是,老挝籍6人,柬埔寨籍1人,泰国籍1人,中国籍16人,马来西亚籍6人,澳大拉亚籍2人,菲律宾籍2人。

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常务副主任江山说,“此次特赦正值越南八月革命70周年以及越南国庆(9月2日)之际,再一次肯定了越南共产党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宽宏政策,体现了越南民族对罪犯的人道传统,鼓励他们悔改、锻炼,并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同时,此次特赦也是犯人在执行越南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中,各监狱、家庭、有关机关以及整个社会之间密切配合对犯人进行教育改造过程的结果。

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常务副主任江山说,在越南,所有违法行为都会按照越南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不管是越南人还是外国人,如果该犯人具备法律中所规定的条件,都可以得到赦免,不存在区别对待或限制的问题。(记者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