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越狱犯在草丛被抓 距监狱不足500米
李孟军双手双脚被绑押解回监狱。(央视)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陈博齐 通讯员 尹华飞 阚淼 本版摄影 信息时报记者 陈引 通讯员 尹华飞 阚淼(除署名外)
前日上午9时22分许,韶关北江监狱的重刑犯李孟军和同伴吴常贵联手越狱,吴常贵被电网击中后,掉入围墙内,而李孟军则成功逃脱,广东监狱13年无人越狱的纪录被打破。李孟军是因抢劫罪被判死缓的重刑犯,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广东省成立了由司法厅、公安厅、省武警总队、监狱管理局和北江监狱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追逃工作指挥部,开始天罗地网式的抓捕。昨日14时23分,李孟军在监狱直线距离不足500米的废弃厂区内被抓获。
上午越狱 两重刑犯搭人梯爬围墙
前日上午9点多,广东省韶关市北江监狱发生一起越狱事故,两名重刑犯意图爬墙逃走,结果一人被电网击中掉入围墙内,一人翻越围墙逃走。
据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陈达超介绍,两名罪犯分别是李孟军和吴常贵,事发时,两人正在车间劳动,趁警察不注意,溜到消防通道撬开安全门,窜入生产区和生活区隔离围墙,在通过搭人梯爬越围墙时,吴常贵被电网击中,掉入围墙内,李孟军越过围墙逃跑。目前,吴常贵已被隔离。
逃犯李孟军,男,1986年4月1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湖南省新宁县人,2006年7月21日因抢劫罪被判死缓,2006年9月27日投入北江监狱改造,现余刑19年9个月。
另一名越狱未遂的罪犯吴常贵,2010年因盗窃、抢劫、强奸罪被判20年有期徒刑,当年3月投入北江监狱改造。
事故发生后,广东省成立了由司法厅、公安厅、省武警总队、监狱管理局和北江监狱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追逃工作指挥部,组织布控、全面展开搜捕。同时,发布通缉令和悬赏通告,在电台、电视台滚动播放,对提供有效线索的群众最高可获得20万元奖励。
抓捕过程 抓到逃犯的是监区长
“2014年11月2日14时23分,在武警、公安、监狱等多方警力的合力追捕下,在北江监狱附近地形复杂、杂草丛生的废旧厂区里,成功抓获北江监狱脱逃罪犯李孟军”。昨日下午,北江监狱举行新闻发布会,陈达超称,在抓捕过程中,几方警力都付出了很大努力,武警通宵达旦包围,公安夜以继日没有休息,监狱警察更是全力以赴没有一点松懈,人民群众积极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线索,在围捕的重点区域全力合作抓获罪犯。
北江监狱东临武江,周边环境多为田埂山坡,人烟稀少。事发后警方调派大批警力进入北江监狱周边村落、工厂、田野、山顶进行地毯式搜索。据参与围捕的干警介绍,武警就在附近的村子进村挨家挨户搜寻,临近监狱的一排民房成为重点搜寻对象。北江监狱的干部拿着李孟军的大幅照片向村民派发,请村民见到不要慌张,立即报警。搜寻人员告知村民,夜晚后不要出门,一旦发现钱被偷、衣服不见、食物被偷,要及时上报。有大量武警守住附近村的每个出入口,并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武警采取组队形式搜寻,一般3到6人一组,搜寻工作一直持续。
据警方介绍,李孟军被发现的地点距离北江监狱直线约500多米。据透露,李孟军前日翻越高墙铁网的过程没能全身而逃,除了腿部有伤,身上其余部位也发现了多处的伤痕,可能是越狱时遭遇电击或跌落所致。因为多处负伤,李孟军虽然翻越了围墙越狱,但并未能够跑远。据警察称,李被抓获时就躲在监狱附近碧亭路一座废旧厂区内的臭水沟旁。
该处是一块荆棘杂草丛生的荒地,来到荒地需要穿过一片茂盛的竹林,此外荒地内的杂草多数超过一人多高,藏身其中非常隐蔽。两名民警来到事发地后,经过细心的观察,发现紧挨着工厂围墙的一条臭水沟尽头,似乎有人踩踏过的痕迹。两人从这痕迹着手,很快发现了躲在草丛中的李孟军,随即联手将其制服,其中一名民警是李孟军所在监区二监区的监区长。
昨日下午,警车将李孟军押送进北江监狱。警车上的李孟军满脸漆黑,被捆绑在担架上。
事件警示 监狱警戒设施陈旧
按照监狱的设计标准,一般监狱围墙的高度达到5.5米以上,两名服刑罪犯是如何“搭人墙”越狱的呢?记者了解,因为北江监狱正在改造中,在新围墙的内侧,有一堵3米多接近4米的旧围墙,两名服刑罪犯是站在旧围墙上搭人梯翻越了5.5米的新围墙。
在前晚的通报中,陈达超称,监狱废旧危楼没有及时拆除,遮挡武警哨兵执勤视线,从而被罪犯逃走。这一事件的发生,说明监狱在内部管理上、在隐患整治上存在着漏洞。陈达超表示,监狱主管部门将调查分析原因,总结和吸取教训,北江监狱也将进行全面整改安全隐患。事件中如有人员涉及失职渎职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昨日,陈达超表示,下一步,广东监狱将认真做好内部管理工作,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在整治排查上进一步加大力度,把监狱管理工作做扎实,从根源上整治和消除隐患,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以全面的安全稳定去回报社会和公众。
网传因冤屈逃狱? 判决书显示为抢劫杀人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李孟军家人称,李孟军是冤屈的,家人都不知道抢劫案中的被害人是生是死。昨日,记者从案件判决书了解到,2005年7月4日20时许,李孟军伙同李明在广东清远市广清医院附近持刀对被害人欧某实施抢劫,抢得欧驾驶的摩托车一辆等财物,并在抢劫中将欧杀害。
广东省高级法院审理查明,当晚,李孟军与李明(另案处理)在广清医院路口预谋抢劫摩托车司机财物。后李孟军和李明租乘被害人欧某驾驶的摩托车,当车行驶至广清医院正门东侧约200米处时,李孟军取出事先携带在身上的水果刀,首先向欧的腹部捅刺两刀,欧弃车逃走。两李分别持刀追打欧。
当李孟军和李明追到广清医院东面乡村公路南边的水渠时,欧某不慎跌倒掉进水渠,两人又朝欧的身上连捅数刀,还割了欧颈部一刀,并将欧身上的行驶证等证件搜走。后由李明驾驶欧的价值3530元的摩托车载李孟军逃离现场。
逃跑过程中,李孟军发现自己所穿衣服沾满了泥水和血迹,还换上随身携带的衣服和鞋子,并将换下的衣物丢弃在附近废水井内。两人驾车逃到广州花都区某公司宿舍。同年7月8日,欧某被人发现时已经死亡,经鉴定,欧是被他人持单刃锐器切身体多处,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鉴于李孟军归案后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等具体情况,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2006年7月21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审理后终审认为,李孟军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越狱应如何处罚?
越狱的罪犯被抓后,将面对什么样的处罚?广东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会员、广东省刑法学会理事、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丁一元称,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罪的,应数罪并罚。
所谓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李孟军具体判多少年,法院按照这次的具体情节判处相应刑期后,将与此前未执行完毕的抢劫罪余刑19年9个月合并执行。
案例:死缓犯越狱被判死
2006年1月3日,在四川德阳监狱服刑的罪犯邱云亮和吴奉志越狱逃跑,邱云亮因犯故意杀人、抢劫罪,后被德阳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经四川省高院批准将其刑罚减为有期徒刑18年6个月。另一名逃犯吴奉志,因犯抢劫罪,被成都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人逃脱后不久被警方抓获。
德阳中院审理认为,两人已构成脱逃罪,在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罪,应数罪并罚,依法判处邱云亮有期徒刑20年,判处吴奉志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