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关于公开招聘辅警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队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无既往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社会治安工作,有志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对工作具有高度责任心,热衷于服务社区、群众工作。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
5、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语言表达基本流利、无纹身图案,裸眼视力达0.8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螺圈腿,身高1.65米以上。
6、在同等条件下,复转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招聘职位和人数
越秀区公安分局基层派出所,招聘人数48人。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网上预报名、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录用等方式进行。该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从现在开始至额满结束,完成本次招聘工作后,该局将视职位空缺情况另行发布招聘公告。招聘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预报名。
1、 网上预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越秀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辅警队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好相关资料,并在“相片”栏中插入电子相片(近期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 。文档统一按照 “姓名—报考辅警” 格式命名。
(二)报名确认及面试
1、该局对预报名的人员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后,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相关人员到该局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并面试;未通过初步审查的,不予通知。
2、面试合格后,报名人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广东省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本市户籍人员提供); 3张大一寸彩色免冠相片 。
(三)体检
面试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考察政审
该局将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报考人员需按要求予以协助。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参与邪教活动等情况的不予聘用。政审合格的人员将与该局综合保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四、待遇及其他说明事项
(一)辅警每人每月薪酬约4200元(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和个人社保医保、公积金等),但不包含服装、装备、培训等费用。
(二)拟录用的报考人员,与分局综合保障中心(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并按规定享受带薪休假等待遇。
(三)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95号一号楼102室(越秀区公安分局辅警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20-83543803,联系人:龙警官,杨警官。
(四)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2015年4月13日
(穗公宣 编辑:小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