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国足协副主席南勇狱中生活首曝光:搞发明写小说
狱中的南勇
因受贿被判刑10年半的原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中国足协副主席南勇因在狱中表现好,获得7次表扬,刑罚执行机关建议对其减刑一年,二中院受理后在网上进行了公示,目前公示期已过,没人提出异议。
发展:公示期无异议 审理结果减刑一年
南勇是吉林延边人,1997年9月调入中国足协工作,先后担任专职副主席、司库等职。
因涉嫌操纵足球比赛等从中收受贿赂,南勇于2010年3月被批捕。
2013年4月25日,铁岭中院对其开庭审理。法院认定,自1999年至2009年间,南勇利用职务便利,在俱乐部升降级、裁判安排“关照”比赛、运动员出国深造、教练员工作便利等事宜,大肆收受相关人员所送钱财或名表、珍贵物品等。10余年间,南勇共计收受财物合计119万元,涉嫌受贿犯罪事实17笔。
南勇所涉的主要犯罪事实包括:山东鲁能俱乐部分两次送给他50万元;1999年甲A联赛第24轮,面临降级的沈阳队找到了南勇,希望在保级方面提供帮助。沈阳海狮成功保级,南勇也多次得到了感谢费,感谢金额达到40万元。
2012年6月13日上午,铁岭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南勇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记者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的减刑假释公示栏内看到,南勇减刑公示的时间是11月15日,目前已经过了公示期。
公示中显示,52岁的南勇判刑后,在司法部燕城监狱服刑。
2014年11月13日,刑罚执行机关以罪犯南勇获得7次表扬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去一年。
公示期限为五日,即自2014年11月15日起至11月19日止,凡对该罪犯减刑有意见者,请于公示期限内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同时还公布了二中院的举报电话。
据记者了解,在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因此按照规定,二中院将公开开庭审理南勇减刑案,比照此前陆俊减刑案审理情况看,如不出什么意外的话,南勇或将被减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