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帖,传谣,道听途说?行政拘留!
7月19日晚,在梅州丰顺当地某网络论坛《民生爆料》板块,有网友发布题为《哎,这打架斗殴又发生了?》的帖子。帖子附有两段现场打架斗殴小视频和多张打架斗殴现场相片。因为该帖内容较为暴力,迅速在丰顺当地朋友圈疯传,引起无数网友的转发评论。市民纷纷猜测此地点是否为丰顺县城,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事件未经证实,谣言又起。网友“再贱._Yu12I”在该网页两次跟贴称:“就发生在新世纪附近…我看了四段视频太恐怖太血腥了… 现在的年轻人都是怎么了………有很多朋友看到,证明了是发生在新世纪附近的”。一时间,部分网友相信在汤坑新世纪广场附近确实发生了一宗打架斗殴事件。
7月20日,该事件立即引起了丰顺县公安局的高度重视。警方通过多种途径走访调查得知,110指挥中心报警台近段时间内并未接到此类警情,确定该信息内容不实。
经查,发帖人网民“Ling”真实姓名为冯某玲,跟帖人“再贱._Yu12I”真实姓名为高某花,2015年7月21日晚该局民警将高某花带至丰顺县汤坑派出所接受调查。高某花在派出所内承认了自己道听途说,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擅自跟帖,造成了网络谣言,误导了广大网民,她感到非常后悔。公安机关随即对冯某玲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高某花进行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自由并不是随心所欲,不能发布与事实背道而驰的事件。广大网友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文明上网、理性上网,不造谣、不传谣,做知法守法的好市民。同时,公安机关表示,对一切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梅公宣 编辑: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