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叫停"跨区首套"契税优惠 对纳税人已缴税款多退少补

26.02.2016  07:07

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丽梅、张爱丽报道:在广州,“跨区首套”契税优惠的做法在沸沸扬扬闹腾了1天后,于25日一早被广州市地税局网站挂出的一纸通知紧急叫停。当日,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广东省有关部门正在走程序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待广东省转发文件正式下发后,广州落实23号文中契税优惠政策的口径也将一目了然。

从2月22日开始,在广州只要新购第二套住房和已购第一套房不在同一城区,新购第二套住房在缴纳契税时可享受首套房契税优惠政策,但业主不可跨区交税。”24日,这个广州“跨区首套”契税优惠的做法,被羊城晚报记者通过金羊网率先报道后,立即被东方财富网、财联社等大型财经网站和新媒体抓取到并随即推送和标红发布。随后此事不断发酵,在有关交易个案已被证实下,广州“跨区首套”契税优惠新闻成为当日城中最为火爆的话题。

然而,这个“跨区首套”契税优惠做法到底执行的是哪个文件,这个“跨区首套”新口径出台的背景是什么,这些均无任何部门正式告知或解读。与此同时,有专家对这一做法提出了质疑。对广州“跨区首套”契税优惠这一做法,大家有着太多的疑问。

为此,羊城晚报记者多方了解,并从权威渠道独家获悉,广东实际上并未出台“跨区首套”契税优惠相关政策。那么,该做法是否会被叫停?

25日一早,这一悬念得解,事情出现逆转。

早上不到8点30分,广州市地税局门户网站就挂出了《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落实国家“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有关事项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同时,有房地产中介人员也在第一时间给羊城晚报记者报料,说是刚上班便接到通知,广州“跨区首套”契税优惠政策暂停执行了。

在《指引》中,广州市地税局给出的说法是: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我市地税系统认真学习,即时研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的工作措施。

通知》第一条第四款规定“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鉴于目前省正在研究相关政策口径,我市落实上述优惠政策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市局明确如下:

一、在省的政策正式明确前,全市对住房交易税费申报实行预收件处理,个别纳税人确有需要申请办理纳税业务的先按《通知》之前的国家政策执行,待省的政策明确后,对纳税人已缴纳税款多退少补。

二、纳税人于2月22日至24日已经缴税的,也一并待省的政策正式生效后,按规定多退少补。

三、各级税务机关做好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遇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从广州市地税局这个《指引》看,公众可了解到几点重要的信息:一是对于如何落实财税〔2016〕23号文,广东省目前正在研究相关政策口径。那么,“跨区首套”是否在研究范围内,后市值得关注。二是由于省里政策还未出台前,广州市“跨区首套”契税优惠的做法必须要停下来。三是待省里的政策明确正式生效后,对纳税人已缴纳税款将会多退少补。

随后,羊城晚报记者也了解到,一些在24日刚享受到“跨区首套”契税优惠的购房者已接到电话通知,被告知这一做法暂被叫停,让他们等新规定出台后再退或补缴税款。

方圆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邓浩志就此表示,广州该做法最终是不执行还是推迟执行目前尚无定论,所以肯定会引发大量买家的观望,甚至有大量成交了的买家都延迟签约等新政落地,毕竟税金差距非常大。所以希望官方尽快有个明确的说法,以避免引起市场不必要的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