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跨国贩婴案主犯泪洒法庭:希望有活下去机会

20.08.2014  20:19

图为被告人一审时泪洒法庭。吴凰汇摄

  中新网防城港8月20日电 题:中越特大跨国贩婴案主犯泪洒法庭:希望给我活下去的机会

  作者 吴凰汇 李敏军 陈晶晶

  “现在认识到错了,后悔不已。”今年22岁的越南女孩陈天祝草簪含泪说。这名狠心出卖自己亲生骨肉的年轻“辣妈”,因拐卖5名婴儿一审被广西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今年5月16日,陈天祝草簪与其余23名被告人因跨国拐卖20多名婴幼儿,被防城港市中级法院一审分别判刑。本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在防城港中级法院开庭二审该案。

  陈天祝草簪早年就读越南头顿省九年级时,因早恋结交了一名无业男朋友。分手后,这名“90后”女孩发现自己已怀身孕,由于害怕被学校和家人发现,陈天祝草簪在该案主犯黄清恒等人的安排下,从越南芒街偷渡至中国东兴,打算生下小孩后,就在中国“处理”掉。

  2010年农历7月,陈天祝草簪生下一名男婴,经人介绍卖给广东揭阳市一名李姓男子,她因此分得15兆越南盾(约合人民币4500元)。看着钱很好赚,想到自己还没找到工作,陈天祝草簪就加入贩婴团伙,帮助运输婴儿,先后共参与作案5次。

  “我不知道帮人带小孩过境是犯罪。”陈天祝草簪说,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2年后她未提出上诉。

  个子不高、面容清秀的主犯黄清恒在法庭上数度洒泪。作为这宗特大跨国贩婴案的头号主犯,黄清恒声称自己也是“受害者”。

  现年32岁的黄清恒出生于越南,没有固定工作,年纪轻轻便结婚并在越南生下两个女儿。2007年,黄清恒被他人骗至中国广东嫁为人妻,又在中国生下两个女儿。由于没能为新丈夫诞下男孩,黄清恒常遭到丈夫的毒打和拘禁。

  之后,黄清恒被越南老乡带回越南并相互勾结,开始从事贩婴“生意”。从2010年至2011年6月案发,其共参与作案16次,涉及拐卖婴儿22人。

  “我自己还有4个小孩要养,我向法庭认罪认错,希望法庭给我一个活下去的机会。”知悉一审被判死刑后,黄清恒当庭痛哭,后提出上诉。

  在8月14日二审中,黄清恒提出,她所贩卖的都是越南弃婴或者父母自愿放弃抚养的小孩,只卖不拐,社会危害性较小,请求二审法院能减轻其罪行。

  “我妈妈叫我帮接婴儿,我不知道他们是被拐卖的。”年仅20岁的另一名被告人余越华说,作案时没满17岁的她是一名中专学生,因听从母亲的话而误入贩婴团伙。

  如今,余越华的母亲涉案在逃,父亲病故,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她没有提出上诉。

  “家中还有年幼的弟弟妹妹需要照顾,我要争取好好改造,早日出去。”余越华说。

  在这个犯罪团伙中,还有三人是重组家庭后的亲子关系。被告阮氏雪贞是一审被告人阮氏军的亲生女儿,苏雄彬是阮氏军的继子,他们均碍于亲人情面,帮助母亲阮氏军做事,慢慢被卷入犯罪中。

  法院审理查明,从2010年至2011年6月案发,该团伙共卖出儿童20余名,被中国公安机关解救出11人。被解救的11名孩子中,最小的刚刚出生10天左右,最大的7个月左右。二审法院将择日作出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