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 东莞跨镇工作人员可选两个门诊就医点

17.07.2014  00:06

东莞时间网讯 家住东城的莫女士,终于不用感叹用不上社区门诊了。作为一名虎门人,定点社区门诊在虎门,但是工作却在东城。很多次她都只能自费就医,不能享受社保待遇。

从今年的8月1日起,如果工作地与生活地太远,就可以选择新增一个门诊就医点。莫女士在听到这个消息后高兴地说“有选择就方便很多。

7月16日,市社会保障局召开发布会,解答上周五市政府常务会议刚刚通过的《关于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社区门诊就医管理政策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可新增一个门诊就医点,并不是所有参保人都可以新增,前提条件必须工作地与生活地不在同一个社区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分属两个不同镇(街道)的也同样符合条件。

另外,如果不选择社区门诊而选择转诊的话,报销比例将比原来要低,普遍下调了10%到15%。

部分参保人可拥有两个门诊就医点

8月1日起实施的新政之一,就是允许部分参保人拥有两个门诊就医点。

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科科长袁鹰介绍,参保人可在其工作地和居住地各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社区门诊就医点。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选择增加就医点的,需符合工作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范围或分属两个不同镇(街道)的基本条件。选定了两个就医点之后,可以享受同等规定的医保待遇。

符合这样条件的参保人还不少。社保工作人员说,东莞有很多公司集团在城区,但是工作地却是在镇上的。这样的参保人生活地工作地相隔太远,只有一个定点门诊现实操作很不方便。

转诊报销比例下调10%到15%(小)

此次公布的政策之二,就是调整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

转诊到镇街定点医院门诊部或定点专科医院门诊部的,支付比例从60%下调至50%;转诊到市内三级定点医院门诊部的,支付比例从50%下调至35%。

如果因病情需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至上级医疗机构门诊部就医的,则保持报销待遇不变。

政策调整背景:

家庭医生签约制应成为未来社区门诊的发展方向

市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亚林向记者谈起了政策调整的背景。

张亚林说,新增就医点这一问题,社保部门通过大量的调研,并听取了不同声音的意见,最终确定了这一政策。

通过调研,认为定点社区门诊目前比较大的问题,集中在工作地与生活地不同的问题上。

张亚林认为社区门诊未来的方向是家庭医生签约制。未来参保人可以选择社区门诊的医生作为签约医生,社区门诊的医生扮演了家庭医生的角色,而医生的收入也会与此相关。未来卫生部门出台具体的措施之后,更有利于社区门诊的发展。

转诊次均医疗费是社区门诊人均费用的4.8倍

为什么要下调转诊报销比例?社保部门公布了一组数据。

以2013年为例,我市参保人社区转诊次均医疗费用351元,是同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4.8倍;同期转诊人次仅为社区门诊就诊人次的25%,但参保人转诊所使用资金约占社区门诊统筹基金的45%。

市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亚林说,当年参保人社区门诊人均实际筹资(含个人、单位缴费和财政补贴)为185元,远不够支付一次转诊医疗费用。

今年1-6月,我市原金卡参保人进行社区门诊选点的参保人中, 64.2%转诊,基金支付的71.5%流向医院。社保部门认为,这样的现象如果不加抑制,可能对社区门诊保障制度造成巨大的破坏。

张亚林说,社保统筹金的最大特点就是“互助互济”,希望引导大家养成“小病进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会社区”的良好就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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