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大道北延线和卫国路东延线征拆补偿方案征求意见

20.06.2017  12:57

19日,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发布《岭南大道北延线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卫国路东延线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正式向公众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岭南大道北延线和卫国路东延线两项目的住宅类房屋征收补偿,均实行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三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一种方式进行补偿。

被征收人可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货币补偿标准方面,如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案,将以房屋合法的建筑面积计算,根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出具的估价报告(已含土地价值和基本装修费),在钢混结构840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80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7600元/平方米标准的基础上,再上调20%作为货币补偿标准。

另外,在上述的基础上将另行给予被征收人40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助,货币补偿标准总额不得高于属地镇(街道)一手商品住宅交易均价。换言之,钢混结构货币补偿(含购房补助)合计为1408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货币补偿(含购房补助)合计为136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货币补偿(含购房补助)合计为13120元/平方米。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到,如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案,在规定时间签约并腾空交出房屋,将一次性获得2万元的奖励。

如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的,征求意见稿显示将按核定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1的比例进行调换。

据了解,征收部门将按“与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近似”原则提供安置房。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的,按“先签先选”原则进行选房。安置房是位于原佛山市委党校地块内的毛坯房。此外,安置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和被征收房屋核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差异部分,按建筑面积进行货币结算。

值得注意到的是,该方案的住宅类房屋货币补偿标准均包含地价和800元/平方米的基本装修费。对超出基本装修标准的,可由被征收人申请,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后,按评估价扣减基本装修费800元/平方米后进行补偿。

在奖励方面,如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并在规定时间内签约交出房屋的,将按照22元/月·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给予3个月临时安置费作为租房补助奖励。

非住宅类物业提供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根据征求意见稿,针对工业厂房、仓库等非住宅类物业,将按照框架结构85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65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45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250元/平方米、棚屋150元/平方米、水泥地面1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偿。

据了解,被征收人签约且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时间内腾空交出房屋的,将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按每月30元/平方米的租金标准计算,一次性给予6个月租金作为补偿。

另外征求意见指出,将对拆迁范围内工厂、仓库提供员工生活补助,按征收决定公告时劳动部门公布的本区最低工资标准一次性补偿6个月的员工生活补助给用人单位,作为搬迁期间停产工人的生活补助。

对于商铺、办公用房等物业,根据征求意见,选择货币补偿的,将通过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征收的建筑物进行整体评估,按评估结果支付补偿费用。选择产权调换的,将按照等值调换的原则确定调换面积后进行产权调换。被征收人签约且选择货币补偿的将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同类房屋市场租金标准计算,一次性给予6个月租金作为补偿。

【记者】梁志毅

编辑: 王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