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路怒哥”因蓄意撞人 涉故意杀人罪被批捕

14.09.2016  14:44
经鉴定,王某华右侧桡骨远端骨折,右腕三角骨撕脱性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伍杰 摄 - 新浪广东
来源: n.sinaimg.cn
经鉴定,王某华右侧桡骨远端骨折,右腕三角骨撕脱性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伍杰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何伟楠 通讯员/陈芝敏 吕晓媚)8月28日孙文东路发生的“路怒哥”斗殴事件有了新的进展。9月13日,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对开车故意撞人的犯罪嫌疑人吉某批准逮捕。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8月28日中午12时许,犯罪嫌疑人吉某驾驶一辆小汽车途经事发处十字路口时,向前面车辆按喇叭并强行从右侧路段超车,导致被害人王某华驾驶的小汽车差点撞上其他车辆。两人因此心生怒气,先是摇下车窗互相对骂,矛盾随后进一步升级,两人索性将车辆停在路中间,大声争执。吉某更是怒气冲天,从车内拿出一根伸缩棍殴打王某华,王某华毫不示弱,两人在路中间追逐对打。在王某华车上的乘客见此情况随即报警。报警后,王某华驾驶车辆停靠路边等待公安人员到场处理。

  接警公安人员到场后,王某华下车向接警巡逻人员招手示意。此时,吉某不是将车辆停靠路边等待民警处理,而是当着民警的面,加速驾驶并打转方向盘故意撞向王某华,王某华躲避不及被撞倒。经鉴定,王某华右侧桡骨远端骨折,右腕三角骨撕脱性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吉某驾驶车辆直接撞向被害人,在车辆快接近被害人而其完全有刹车时间的情况下,吉某不仅没有采取躲避措施避让,反而打方向盘直接撞向被害人,具有明显的杀人故意,其行为已涉嫌犯故意杀人罪。9月12日,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正式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对吉某批准逮捕。

  市第一市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随着驾车群体的日益扩大,“路怒族”越来越多,如果在驾车时处理不好情绪,极易引发类似危险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同时管理好自己的情绪,尽量保持心平气和,避免将小纠纷扩大化,防止变成“路怒族”,给他人造成伤害,也给自己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