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双到之路的新举措——深圳龙岗区对口帮扶海丰成效显著
两年多来,龙岗区帮扶海丰25个贫困村共投入1.9亿元,平均每村达760万元。实施村帮扶项目980个,帮扶后村集体收入平均达到8.8万元,比帮扶前村集体收入平均增加6.69万元;帮扶户项目17920个,帮扶后被帮扶户年人均收入达到9456元,比帮扶前增加7344元。他们主要是创新和采取抓“三业”发展、抓“三子”建设的新举措。
一、立足发展抓“三业”
一是发展产业,带动村、户经济发展。深圳龙岗在实施对口帮扶中,多次开展全县镇村调研,结合当地农村的传统农产品和种植种养的优势,成功打造了公平镇笏雅村菠萝木瓜基地、平东镇九龙村生姜基地、陶河镇绿蛋鸡养殖基地、大湖镇湖仔村养虾基地等四个产业基地。在以深圳龙岗区检察院牵头的扶贫工作队的帮助和当地政府的多方努力下,平东镇双墩村成功引进“海亮有机农业生产基地”项目,投资5000万元,通过该村土地流转后,吸纳贫困户在海亮基地就业,有效带动贫困农户增收,“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有效地推动了主导产业的快速发展。通过龙头带动,把扶贫政策与企业的运作结合起来、企业对贫困户的帮扶结合起来,拉长特色产业链,增强企业带基地、基地连农户、农户促增收的能力。
如公平镇笏雅村菠萝木瓜基地,由帮扶单位龙岗公安分局自筹资金100万元建设菠萝木瓜种植基地150亩,基地以合作社为载体,以省农科院作为技术保障,采取村委会、合作社、贫困户三方合作的经营模式, 农民及土地流转参与到产业链中,可实现土地升值,带动就业,村委会、贫困户、合作社按照5:3:2的比例占股分红。其中村委会占50%股份利润的20%每年按户平均发放给全村的五保户和无劳动力低保户及伤残村民补助,10%专用于教育资金,确保适龄儿童不能因贫困而辍学,剩余的用于项目的发展壮大、村委会办公经费、村容村貌建设、公共设施建设、改善民生建设。在2015年按照股本比例年开始实施分红,优先保障贫困户每户每年5000元的最低收益,村民通过出租土地每年每亩1000元以上获利。其次是贫困户以股东的身份直接参与经营和管理,获利后将会进行传播和自我发展,使菠萝、木瓜等经济作物种植业在当地得以快速发展,形成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促进土地资源充分整合利用,提高土地效益、知名度和品牌效应。帮扶项目的建设,增加村集体和农民的经济收入,达到长期脱贫的帮扶效果。
二是购置物业,保障集体经济收入。深圳龙岗区在开展扶贫工作中,注重扶贫长效收益,为帮扶村集体创办“造血”工程。帮扶25个贫困村通过整合财政资金在梅陇建设龙岗(海丰)扶贫产业园,总投入3000多万元,产业园通过厂房出租和合作方式,实现长期分红效益,确保25个贫困村每年5万元以上的集体收入。解决25个帮扶村劳动力转移,对贫困户劳动力优先岗前培训予以就业,可以实现3000人就业目标,
三是扶持就业,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以扶贫助学,推进“双转移”为抓手,把“双转移”与“双到”工作结合起来。首先是充分利用深汕合作区和农业产业化为基础,重点突出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如梅陇镇梅西、水踏村56户有劳动能力户,通过就地培训后到梅陇镇金吉莱首饰厂就业。实行培训就业,贫困户收入有保障。同时通过与海丰县中荣职业培训学校签订培训协议,对帮扶村及贫困户的培训“量身订做”,根据各村的需要实行全方位的把式培训。对有劳动能力贫困户进行劳动技能培训,使大部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掌握一门劳动技能,提高了劳动技能和生产水平,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他们还为海丰每年输送50名贫困学生到深圳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就读,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和杂费。学生2年毕业后学校推荐就业融入深圳、工作固定,收入也稳定,为家庭家庭的脱贫奔康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惠及民众抓“三子”
一是抓“班子”建设,服务农村基层,把“强班子”作为扶贫工作的组织保障。在两年多来帮扶期间,发展党员 23名,充实了基层组织。在2013年,利用村委换届的契机,夯实基层组织阵地,帮扶25个贫困村通过换届,支部书记、主任交叉任职率达95%,支委、村委交叉任职达98%。为提升干部业务素质,每年组织25个贫困村村支书或主任和驻村干部到深圳市公共服务人才学院参加培训。 在2013-2014年,组织100多名村干部到海丰县电视大学参加村官素质提升大专班培训,毕业后颁发电视大学大专证书,着力提高村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组织带领广大群众脱贫致富。
二是抓“村子”建设,惠及群众。把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任务,整合交通、农业、水利、卫生、教育、扶贫等部门的资金。掀起新农村的建设热潮。两年多来,龙岗区帮扶海丰累计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2526万元,建设了梅陇水踏、城东梓里、赤石新城、公平笏仔、龙岗等一大批道路、饮水、村民服务中心,村前公园等公共设施。改善了帮扶村的生产生活环境,亮化美化了帮扶村的村容村貌。龙岗区组织部牵头联合工作组帮扶城东镇梓里村,利用闲置梓里小学进行修缮,充分利用,村民党员服务中心、卫生室、阅览室集中在一起,方便群众;对全村的村容村貌进行整修,修建村前公园,实现了户户门前道路水泥化。
三是抓“房子”建设,实现“居者有其屋”。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是扶贫的首要任务,农村住房改造工作是海丰十大民生工程之一。2013-2014年,通过国家、省市拨款和多方筹措、社会捐助和群众自筹共投入住房改造资金2500万元,全面完成了 521 户住房改造任务,受益人口2600人,各驻村帮扶工作组不仅完成了省下达的改造任务,还自行加大任务,如帮扶梅陇镇水踏村的布吉街道,通过自己筹集资金,增加水踏村29户村民进行住房改造,实现“居者有其屋”,让贫困户过上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