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路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户外广告不得遮挡传统建筑立面

04.01.2016  11:01

北京路等三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公示

广州划定了26片历史文化街区,但真正有保护规划的只有5个。近日,又有三大历史文化街区——北京路、传统中轴线(近代)、文德南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编制完毕并在市国土规划委网站上进行公示。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去年通过的《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可以作为该街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也就是说具有法定效力。

本次进行公示的三大保护规划,对三个历史街区内的建筑进行了详细划分和分类保护,哪栋楼需要严格进行原址保护、哪栋楼可以进行改造更新,哪栋楼可以拆除重建,一查规划图则一目了然。此外,保护规划中还明确,在历史街区的建设控制地带新建或扩建的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而户外广告不得遮挡、覆盖具有传统特色的建筑立面。

文/广州日报记者杜娟

本次公示的三大保护规划面积最大的是传统中轴线历史文化街区,该街区位于越秀区中部,北临越秀公园,南临珠江,西临解放路,东临吉祥路、惠新西街、北京路,保护范围面积130.9公顷,核心保护区面积47.75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83.15公顷。

北京路历史文化街区,以北京路为主干,范围南至文明路,北至广卫路,西至吉祥路,东至聚星里、经忠佑大街、中山五路、府学西街至市场新街,保护范围面积21.01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7.84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3.17公顷。

文德南历史文化街区位于越秀区中部,北临文明路,南临珠光前街,西临北京路,东临德政中路,保护范围面积18.1公顷,核心保护范围面积6.1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2.0公顷。

街区内建筑物按4种类型分类保护

本次三大保护规划还对街区内的建(构)筑物进行分类保护,共分成4类:保护类建筑、修缮类建筑、改善类建筑和改造类建筑,保护的严格程度逐渐递减,可改造程度逐渐增加。

保护类建筑主要针对不可移动文物,应原址保护,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程序执行。以北京路历史文化街区为例,保护类建筑有12处,分别为广东财政厅旧址、广大路中共广州市委第一机关旧址、新青年社旧址、太平馆、商务印书馆广州分管旧址、李占记钟表铺、东江纵队交通站旧址、赤社旧址、中华书局广州分局旧址、大佛寺大殿、广州市消防局旧址和廖承志举办新闻界招待会旧址。北京路街区内没有修缮类建筑,从规划图中看,所占面积最多的是改善类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