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僵尸车”,快醒醒!

07.08.2018  17:42

丽江花园小区内的“僵尸车”被移出小区外,再由交警介入处理。

大洋网讯 一些停放在路边或小区停车场,长期无人认领使用的车辆,被市民形象地称为“僵尸车”。这些车辆破旧不堪,犹如城市环境“伤疤”,挤占公共交通资源,影响正常道路通行,阻塞消防通道,成为潜在的安全隐患,让广大市民头疼不已。

这些“僵尸车”,该如何处置呢?番禺区城市管理运行指挥中心探索按照“分类处置、责权一致”原则开展清理整治。

数据显示,自今年1月下旬起,番禺区在辖区主干道巡查发现疑似“僵尸车”共525辆,各镇街已会同交警部门处理400多辆。目前,番禺区正在探索依法依规处置停放在小区、城中村内的“僵尸车”。

走访

通知车主挪车没动静 移出小区由交警拖走

近日,记者走访发现,小区公共停车场成了“僵尸车”停放重灾区,有的大型小区竟停放了二三十辆“僵尸车”。

在番禺区洛浦街洛涛北区停车场,有7辆“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引起业主不满。近日,记者找到这一排“僵尸车”,这些车车身残旧,且有不同程度的破损,给小区带来卫生、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其中,一辆车前面的两个轮胎爆胎,左车窗玻璃爆裂,车身落满灰,挡风玻璃上张贴的车辆检测标识是2009年的。交警部门提供的信息显示,该车已到报废年限。

据洛涛北区业委会工作人员钟女士介绍,两年前小区业委会还没成立时,这些“僵尸车”就已停放在小区公共停车位了,业主投诉不断。业委会成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研究如何处置这些“僵尸车”,业委会先后向居委会打报告、向交警部门了解这些“僵尸车”车主的资料,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信息向车主打电话,在车上张贴挪车通知。

该工作人员介绍,7月25日业委会对该批“僵尸车”张贴公告,并致电车主限期移走。到了8月1日,该批车辆还是原封不动,停车场管理方已采取措施,陆续把这些车移出小区,再由交警部门跟进处理。

昨日,洛浦街辖区各物业小区分别通报了各自小区“僵尸车”的情况,有的小区竟有二三十辆之多,部分“僵尸车”无车牌,导致长期联系不到车主。

记者跟随洛浦街“僵尸车”清理整治行动组来到新浦南路丽江花园围墙外面的河堤上,这里集中停放了11辆“僵尸车”。据丽江花园物业管理方介绍,这些车原来都是长期停放在小区公共停车位的,多次联系车主无果,张贴了限期挪车通知后也无济于事,无奈之下小区物业管理方将它们移至了小区外的这个公共位置,由交警部门将其拖走。交警及交通拯救车到场后,交警对这些“僵尸车”进行拍照取证,交通拯救车对“僵尸车”实施拖车。

据了解,丽江花园还有近20辆“僵尸车”,等过了通知的期限后,如果相关车主在限期内无动于衷,区、街相关部门将配合小区进行清理。

危害

不仅霸占地方 还带来不少安全隐患

这两辆车从我住进来就一直停在这儿,少说也有三四年了。”丽江花园居民王女士对小区内停放的“僵尸车”颇有意见:“小区内停车位本来就紧张,现在还被这些‘僵尸车’占着,大家能没怨言?

据了解,“僵尸车”除了抢占了公共停车位资源、正常道路通行“路权”,还带来一些安全隐患。如果废弃车辆常年“霸占”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势必会阻碍消防车进出,拖延救援时间,带来安全隐患。“‘僵尸车’停放区域还成为社区卫生黑点,地面积水无法及时打扫,滋生了大量蚊虫。”王女士抱怨说。

此外,“僵尸车”长期停用容易造成燃油泄漏,废弃车内旧电瓶里含有大量铅、硫等有害物质,会在存放空间形成大量有害气体,对人及环境造成伤害和污染。

记者获悉,番禺区注重发挥市民群众作为“网格员”的作用,通过举报、巡查上报等方式收集“僵尸车”信息。

数据显示,半年来,番禺区区长专线共收到“僵尸车”投诉136宗,涉及市政路的36宗、非市政路的100宗(村内道路39宗、小区道路66宗、收费停车场5宗)。下阶段,番禺区指挥中心将继续定期开展复查工作,启动督办机制,督促各镇街和相关部门继续做好“僵尸车”的处理工作。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继续向番禺区区长专线(电话:020-34612319)举报反映“僵尸车”,共同维护良好城市环境。

观察

“僵尸车”多为套牌车走私车报废车

这些“僵尸车”从何而来?番禺区城管运行指挥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僵尸车”大致有三种:不少是套牌车,这类车大约占“僵尸车”处置数量的20%~30%;一部分是很久以前的走私车或来历不明的车辆,大多款式很旧;还有一些是过了报废期的车辆,被图省事的车主一弃了之。

停放在市政道路旁等公共开放区域的车辆,只要到了报废期,交警可以依法依规拖走。在对村内道路、封闭式管理小区及收费停车场内的‘僵尸车’处置起来就有些困难,需要村(居)或物业公司配合。”该人员说。

目前,番禺区根据“僵尸车”停放地点不同,会同各单位按“分类处置、责权一致”原则开展清理整治。“我们现在正在摸索妥善处置停放在小区停车场内的‘僵尸车’。一般是由小区物管和业委会介入,先将这些严重影响公共卫生和安全的‘僵尸车’拖到小区外公共区域,再由交警介入处理。”该工作人员说,如果车辆到了报废期,交警联系车主沟通后拖离,如果车辆没有到报废期,小区管理处可以起诉车主追缴停车费,如果严重影响公共卫生和安全,先暂时拖离保存。其中,被拖走的已到报废期的“僵尸车”会被送往报废车处置公司,进行3个月的登报公示,然后进入3个月的报废流程。

建议

小区物管可提起诉讼督促车主处置

如何处置“僵尸车”?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邓刚律师认为,由于个人的机动车属于私人财产,在没有约定或法定事由的情况下,物业管理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不能直接以治理“僵尸车”为由对长期放置在小区内的机动车进行处理。邓刚认为,对于长期停放在小区或公共区域内的“僵尸车”,须根据不同类型和情况处理。

对于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车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对于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同时,由于“僵尸车”并非停放在公共道路,若要求公安交通部门直接进入小区主动执法,可能存在较大的操作难度。在这种情况下,小区的物业服务单位可以在居委会、街道和公安交通部门等机构的统一安排下,对“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由公安交通部门、报废汽车主管部门进行执法。

此外,广东省百健律师事务所简业华律师认为,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僵尸车”所有人交纳车辆停放费用,还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和手段督促“僵尸车”车主自觉处置车辆。

文、图/广报讯全媒体记者肖桂来 通讯员王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