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行“路长制”,番禺成“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

15.01.2019  15:54

治水靠“河长”,发展农村公路靠谁呢?2018年,广州市番禺区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推行“路长制”,落实农村公路发展制度保障。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决定命名番禺等7个县(市、区)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

番禺区交通部门介绍,2017年番禺区被评定为广东省第一批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目前,全区农村公路463.5公里,其中县道64.2公里,乡道373.3公里,村道26.0公里。自创建以来,番禺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入推进。全区已实现农村公路路面铺装率100%,农村公路列养率100%。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建制村为网点的农村公路交通网络已初步形成,177条行政村通公交100%。

道路通百业兴。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增强了番禺区的城乡互动,缩小了城乡差距,加快了城乡一体化进程,改善了农村居住和出行环境,有效带动了特色种养业、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发展,为农民群众打开了脱贫致富的大门。

值得一提的是,从2018年开始,番禺区积极推行“路长制”,落实农村公路发展制度保障。为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养力度,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建设,番禺区政府于2018年6月印发了《番禺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试行)》,以打造“四好农村路”为主要任务,层层建立“路长制”管理机制,动员全区力量参与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同时,建立了“路长制”考核办法、“路长制”工作会议制度、“路长制”工作督办制度、“路长制”工作信息公开通报制度等规章办法,完善管理机制,使“路长制”行得通、有效果。

6月28日,区政府召开第一次“路长制”工作会议,落实各项工作部署,明确区路长由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站长担任,镇路长由镇(街)的镇长(主任)担任,村路长由各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

目前,区、镇(街)、村各级均已成立相应的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工作机构,全区254条农村公路已明确路长并在公路旁设立“路长牌”,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实行番禺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现条条农村公路有路长,改变单一部门管理公路的现状,营造好区内“畅、安、舒、美”的公路出行环境。

记者刘怀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