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单”真能省下中介费?听听法官怎么说
大洋网讯 在很多买卖交易中,尤其是在买卖二手房过程中,中介方的角色不可或缺,但有一些买卖双方或一方为了省中介费,绕过中介私自交易,这样做真的能省下中介费吗?今日,一起听听广州越秀法院法官释法答疑。
说起“跳单”,意思是甲乙双方享受了中介服务后,绕开中介,而甲乙双方私下达成了交易。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有的人会选择“跳单”企图避免支付中介费。究竟这种“跳单”行为有没有法律风险呢?
越秀法院民庭法官张丽告诉记者,其最近审理了一起中介合同纠纷案件,在该案中,中介方为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提供了诸如询盘、看楼、查册以及约双方面谈协商合同签订事宜等服务,但是最终双方没有跟中介方签订任何中介合同。后来,中介方发现,买卖双方绕开了中介私下达成了交易,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于是中介方把买卖双方都起诉到法院,要求双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这起涉案房屋的买卖交易是基于这位中介方所提供的服务而达成的。最终法院判决,买受人需要向中介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间人支付报酬。
张法官在此提醒,房地产中介公司提供了前期居间服务,即使双方从未签署任何协议,交易当事人仍应向房地产中介公司买卖支付居间服务费。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果双方有特殊的要求,一定要以书面形式写入中介合同或者买卖合同,从而避免日后产生更多的纠纷。
典型案例:买家绕开中介与房主交易 被判支付中介费
刘某欲购置房屋,通过微信联系某地产代理公司寻求居间服务。某地产代理公司为刘某介绍了案涉房屋,双方签订《购房意向书》,约定该案涉房屋售价为245万元。
刘某期望价格为235万元或以下,故刘某向某地产代理公司支付5000元诚意金,委托其向上述物业业主沟通,希望能以期望价格成交。若刘某购买该房屋,需向某地产代理公司支付中介服务费为房屋成交价的1.5%,即35250元。某地产代理公司与案涉房屋的买卖双方进行沟通,通过微信告知刘某,房价已经洽谈到235万,卖房人要收取定金10万。
此后,某地产代理公司与刘某双方就办理按揭事项发生争议,沟通无果。某地产代理公司发微信通知刘某前往办理交易手续,但刘某微信告知某地产代理公司其不再购买案涉房屋,并要求地产代理公司退还5000元。
而后,某地产代理公司员工通过微信联系刘某,要求其支付中介费,但刘某却将某地产代理公司员工微信“拉黑”,并自行与出卖方联系完成了案涉房屋买卖交易 。
终审法院认定,刘某在主观具有“跳单”的故意,并拒不支付中介服务费,构成违约,应承担支付约定的中介服务费的责任。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梁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