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踏发生时正公款吃喝 黄浦区委书记区长被撤
上海外滩踩踏事件发生地——陈毅广场 羊城晚报记者 艾修煜 摄
21日,上海公布“12·31”外滩拥挤踩踏事件的调查报告,认定这是一起对群众性活动预防准备不足、现场管理不力、应对处置不当而引发的拥挤踩踏并造成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黄浦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这起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上海市纪委对事发当晚黄浦区部分干部在“外滩源附近一家高档餐厅用餐”一事进行了调查核实,公开通报对黄浦区10名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处理情况。
事件原因
一、对新年倒计时活动变更风险未作评估。
二、新年倒计时活动变更信息宣传严重不到位。
三、预防准备严重缺失,安保人员配置严重不足。
四、对人员流量变化未及时研判、预警,未发布提示。
五、应对处置不当。
责任认定
调查认定,对事件发生,黄浦区政府负有主要管理责任,黄浦公安分局负有直接管理责任,黄浦区市政委负有管理责任,黄浦区旅游局负有管理责任,黄浦区外滩风景区管理办公室负有管理责任,上海市公安局负有指导监督管理责任。
调查报告建议,对包括黄浦区区委书记周伟、黄浦区区长彭崧在内的11名党政干部进行处分。其中,周伟,彭崧,黄浦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吴成事件发生当晚在参加新年倒计时活动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建议给予周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建议给予彭崧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建议给予黄浦区副区长、黄浦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周正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建议给予吴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处理结果
记者21日获悉,上海市纪委对黄浦区部分干部在“外滩源附近一家高档餐厅用餐”一事进行调查核实。经查,黄浦区区委书记周伟等人公款吃喝,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检监察机关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周伟、彭崧、吴成因对外滩拥挤踩踏事件负有相应责任,一并处理:
周伟,上海市委委员、黄浦区区委书记。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彭崧,黄浦区区委副书记、区长。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孙甘霖,市社会工作党委书记。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吴成,黄浦区区委常委、副区长。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曹金喜,黄浦区区委常委、副区长。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陈靖,黄浦区政府党组成员。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田作庆,黄浦区区委办公室主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
杨奕,黄浦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杨国威,黄浦区区委办公室副主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周旭民,外滩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