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大巴车上遭猥亵无人施救 路人都是冷漠的?

11.12.2014  18:26

12月5日下午,在河南南阳通往社旗县的一辆大巴上,22岁女孩刘乐(化名)在车上遭一男子猥亵。在女孩反抗并向司机求救并要求其报警时,司机没有及时施救,导致女孩被犯罪嫌疑人拖下车殴打。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5天。(《大河报》12月10日)

面对别人的不幸,背过脸客观上就成了帮凶。当22岁女孩刘乐被5旬男子猥亵时,满车乘客中哪怕有一人挺身而出,哪怕只是断喝一声,歹徒也许会有所忌惮,而不敢那么嚣张——除了猥亵刘乐还抢夺其手机。这一幕,让人想起更令人发指的场景:

2001年,一辆长途卧铺班车从川东南与贵州遵义接壤的古蔺县开往广东东莞,车上除了3名司售人员,还载有42名乘客。途中,乘客王善雨兽性大发,竟然如入无人之境般,对车上3名女孩强奸5次。更让人没想到的是,卧铺车上有40多名乘客,还有司机,竟没人站出来制止(人民网2002年8月1日)。尽管王善雨后被判死刑并领死,但该事件因过于刺激人心而难以平息。

十余年过去,为什么类似事件依然时有发生?

据刘乐称,她被猥亵时“立刻站起,要求司机报警”,但该司机没有报警,大巴车一直向前开。司机其实完全没有权力袖手旁观,因为刘乐购票乘车,即已与司机和所属运输公司构成契约关系,而《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刘乐被猥亵以及遭遇殴打,无动于衷的司机及其所在公司都应承担相应责任。

如此之外,冷漠的乘客呢?有一种说法是,对乘客不该道德谴责,更不能要求他们奋勇,毕竟他们有理由担心被报复,或者一旦见义勇为受了伤,谁来保障?更有人说,保护乘客是政府的责任,最该指责的是政府部门伸手不及时、保障不给力。不能说这些说法毫无道理,但政府再神通广大,也不可能防范得了所有犯罪;见义勇为流血又流泪的例子,确实也有,但更多的还是见义勇为被褒扬。政府力量触及不到的地方,我们需要抱团取暖。比如在公交车上遭遇了歹徒,保护受害者的第一时刻还得靠我们自己,谁敢担保自己永远不被攻击?

当然,政府有责任通过更健全的制度设计,激励公众见义勇为,对见义勇为者除了精神层面的嘉奖,更应通过足够丰厚的物质保障,免除其后顾之忧。当正义的力量集聚起来,邪恶就会退缩;当全社会秉承邪不压正、嫉恶如仇的价值观时,那些歹徒生存的空间就会日益逼仄。须知,有时,冷漠与冷血只有一步之遥,而沉默则是冷漠的代名词。

“网民都是热血的,路人都是冷漠的。到底是网民从来不上街,还是路人从来不上网?”有网友如此调侃“键盘党”。我们确实应该有一颗正义的心、勇敢的心,在网上敢于义愤填膺,在线下也热血沸腾,何时何地都不让邪恶张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