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遇到“碰车党” 一驾驶员逃离现场酿下悲剧

13.01.2016  22:35

2015年12月30日凌晨,小梁驾驶一辆中型货车准备送到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行驶到大观路时,发现自己迷了路,便把车子停在路边,然后拿出手机进行导航,突然间,坐在车上看导航的小梁感觉到车子有一阵轻微的震动,于是下车进行查看,眼前的一幕让小梁感到惶恐,只见一名男子倒在了货车的后方,旁边还倒了一辆电动自行车,这是怎么回事?货车驾驶员小梁感到不解,在彷徨之间,他作出了一个让自己懊恼终身的决定……

一个决定 一条生命

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1月12日向媒体通报:2015年12月30日0时40分许,邓某某(男,25岁,广东省高州市人)驾驶无号牌自行车(加装动力装置)沿大观路由南往北行驶至奥体中心对出路段时,碰撞停在路边由梁某(男,24岁,广西省环江毛南族县人)驾驶的赣F825××号中型厢式货车的车尾后受伤倒地,梁某下车查看伤者邓某某后驾车逃离现场,约2分钟后,张某某(男,27岁,河南省周口市人)驾驶粤AV7Q××号小型轿车由南往北行驶至出事地点,碰撞并碾压受伤倒地的邓某某,造成邓某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广州交警办案民警韩警官向记者介绍,事故发生后,民警通过视频监控发现,货车驾驶员并没有报警,也没有对倒地的伤者实施任何的保护措施,而是驾车逃离了事故现场,以致伤者与随后经过的车辆发生了二次碰撞后抢救无效死亡,为了尽快将肇事驾驶员抓获归案,办案民警迅速展开案件侦破工作。

记者从广州交警提供的监控视频中看到,事故发生时正值深夜,监控视频中只能模糊的看到肇事车辆车型与颜色,办案民警是如何成功查清肇事车辆号牌,并把肇事驾驶员查获的?韩警官继续介绍,事发后广州交警迅速抽调精干警力,并调取肇事车辆行驶方向的沿线视频监控进行分析,通过比对锁定嫌疑车辆,在对嫌疑车辆驾驶员进行心理攻势,劝说其尽快投案自首后,2016年1月1日上午,嫌疑车辆驾驶员梁某在其单位负责人的陪同下向广州交警投案,并如实供认事故发生的经过。

一个不可挽回的决定

记者从广州交警处获悉,经检验,事故发生时肇事驾驶员梁某驾驶的赣F825××号中型厢式货车装置的反光标记和灯光都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同时违反禁令标线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停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一方面原因;事故中的伤者邓某某驾驶加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未遵守有关交通安全规定,是导致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小型轿车张某某驾驶灯光都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同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也是导致事故的一方面原因;但因梁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保护现场、抢救伤者、报警,反而实施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使伤者被随后途经出事地点的机动车再次碰撞后死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梁某在事故中应负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

据韩警官介绍,肇事嫌疑人梁某在事故发生后如果积极抢救伤者并主动报警,其行为就不会构成犯罪,伤者邓某某也可能不会因为二次碰撞而导致死亡。

目前,肇事嫌疑人梁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广州交警提醒 :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后,当事人应全力救护伤者,并及时拨打110报警;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肇事逃逸的,广州交警将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和维护法律的尊严。同时广州交警在此呼吁在逃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争取从宽处理。市民群众如目击交通事故事发经过,请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

(来源:羊城晚报 记者:薛江华 通讯员:交宣  编辑:小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