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车却被“李鬼”驾校蒙 被交警拦下才知被骗

25.04.2016  11:49

    日前,天津津南支队咸水沽大队交警查获一名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年轻男子,而坐在副驾驶位置的竟是一名“李鬼”教练,“教练车”也是外地中介公司名下的地方号牌“出租替”。直到被交警查到,几名“学员”方知受骗。目前相关人员和车辆已被移交至公安雅观路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同时“教练”和“学员”也要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接受相应行政处罚。

    4月17日15时10分,津南支队咸水沽大队交警在海河教育园区内道路沿线开展路面巡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鲁D开头的白色桑塔纳轿车在路面“画龙”,交警立即拦下了这辆车。面对检查,坐在副驾驶位置的中年男子表情紧张。交警询问发现,这是一辆“李鬼”教练车,中年男子是所谓的“驾校教练”,包括坐在驾驶位置开车的另外3名年轻人则全部是他的“学生”。该车驾驶人作为一名“学员”,却从未报名参加任何科目的驾驶资格考试。这辆所谓的“教练车”是非“”字地方号牌,登记在山东省某二手车中介公司名下,且除了副驾驶位置加装了副刹车装置,并无其他安全装置。通过对“教练”的进一步询问,交警联系到了该车实际车主,得知其从山东省共购买了3辆桑塔纳轿车,均为未过户、登记在中介公司名下的“出租替”,这只是其中一辆。购车后,车主雇用了几名“教练”,用这些桑塔纳轿车违法上路练车,本案中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就是其中一位。“学员”交费后拿到的单据上所盖的“驾校公章”也是车主私刻的。

    驾车的年轻男子告诉交警,他和车后排乘坐的2人都是海河教育园区高校内的大学生,经人介绍跟这名“教练”学车,分别交了3800元至4800元不等的学费。“教练”对他们承诺,学成后会带他们到河北省唐山市考取驾驶证。当他们从交警口中得知这名所谓的“教练”并不具备相关资质后,才知道自己被骗了,当即向海河教育园雅观路派出所报案,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警方提示

    交管部门介绍,根据法律规定,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本市交管部门也对驾驶培训车辆练习路线有着严格限定,无论是驾校的教练车,还是自学直考车辆,都须在指定路线、指定时间内上路练车。如果车主或“教练”的行为构成犯罪,除了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以外,还要因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承担行政处罚,对于被查获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学员”,依法也将接受行政处罚。(记者王赫岩 通讯员焦轩 刘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