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车改又迈新步伐 公车将网上拍卖

15.05.2014  15:25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日前正式出台《深圳市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拍卖办法》(以下称“《办法》”),深圳公车改革又迈出实质性步伐。

办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规定报名竞拍车改车辆,但本市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除外。

根据《办法》内容,公车拍卖的拍卖标的为依法能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的车改车辆,以每一辆车改车辆为一个拍卖标的。市政府指定拍卖机构(以下简称“拍卖机构”)联合拍卖车改车辆。拍卖机构在深圳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设立统一办公场所和统一办事大厅,按照《拍卖法》和签订的《委托拍卖合同》开展拍卖工作。拍卖采取网上拍卖,实行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式拍卖。

拍卖机构在拍卖之日前10日将根据市财政委提供的拍卖车改车辆信息,通过本市主要报纸、拍卖机构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拍卖标的明细、拍卖时间、拍卖地点、拍卖方式等信息。

有意参与竞购拍卖标的者可凭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前往深圳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办理参加竞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竞拍保证金标准为每个标的10000元,同一竞买人可参与多个标的竞买。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买,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

据了解,拍卖的车改车辆将分单位、分批次进行拍卖。首次拍卖未成交的车改车辆,由拍卖机构统计清点报市财政委。市财政委确认后,委托市价格认证中心重新评估,并按照规定举行第二轮公开拍卖。经四轮拍卖仍未成交的车改车辆则按报废处理。(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