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检新规:让佛山故事不再讳疾忌医

22.05.2014  15:05
摘要:5月16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

        苦丁茶

        (铭哥说法)

        5月16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在多达18条的新规中,正面回应了持续多年的车检乱象,并要求加快检验机构审批建设、试行私家车6年内免上线检测、推行异地检车等服务、加强对检验机构监管、政府部门与检验机构脱钩、强化违规违法问题责任追究等。这遂让曝于一年前的佛山车辆年审黑金窝案,有了正式的续集。至于去年9月出台的《佛山市整顿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方案》,因受限于“顶层制度”,终是“头疼医头”:当部门利益格局未破,难免投鼠忌器、讳疾忌医。

        评价新规,简而言之,是要以时间换空间、要宽严相济。因《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仍未调整,对车辆的强制年审,也就继续有法可依。尽管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广东团代表黄细花曾通过微博倡导:“我的车,我做主,建议取消小汽车强制年审!”并引起各界热议,但在人大立法层面,显然仍未有实质性触动。正因如此,新规中多有各种时限的“最后通牒”,比如2014年9月30日前,政企要全面分离、严禁检验机构继续“官办”;又如2015年1月1日起,公安机关要全部撤回派驻民警;还有统一联网监管平台、统一检验监管软件等,也都设定了时限;如未实现,则一律停止检验工作。以上种种,应也是希望能置换出车检改革的制度空间。与此同时,对检验机构不再进行总量控制、布局规划,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简化审批流程,足见在设立门槛上,未来将能“宽进”。不过,“严管”也将加强,比如在从业人员资格条件、机构主体责任、规范化建设、检验标准等方面,不仅要有“省标”,有的还会有“国标”。而在监督管理上,各种违法情形及其处罚,也已有更明确的规定。

        这也意味着,随着车检的“去行政化”(即公安、质检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社会团体全面退出年审市场)、“去地方化”(即放开异地年审、允许全国互认),且将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免检制度,车检利润不仅大幅减少,还会整体摊薄,再无暴利可图。马克思曾说,“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

        这也正是车检垄断的诱惑所在。如涉案的罗南检测站,短短两年间,老板李劲竟获利2200多万。不过,这样的“黄金时代”,怕是一去不复返了。而一边是低利润,一边是高昂的违法成本,在此经营压力下,即使有人愿意新设检测机构(包括4S店及其它中介),也将不过是作为增加客流量的增值服务之一种。

        如以此再对照去年的佛山版“新规”,或不应通盘否认其价值。但年审黑金作为一种盛行多年的潜规则,从百万车主了然的“公开的秘密”,到有选择性地被移送纪检,显也已让公安、质检等部门的公信力陷落低谷,重建注定将是个艰难的过程。如今,部委版的新规既出,众皆点赞称之“好经”,但径直落地后,其实仍不乏被歪嘴和尚念歪的可能性。有歌唱到,“今天的你我能否重复昨天的故事”,可千万别了!

        (@法治门徒邵铭)

        昨日微博值班:赵騄汀

        邮箱:ndfscl@126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