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灯晃眼惹祸 韶关两“路怒族”当场打架

18.08.2016  00:08

在生活中,人们之间的摩擦往往是由于理解和沟通不够,相互之间缺乏谅解礼让。

近日,韶关城东派出所接到报警,在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半山豪园地下车库有人打架。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经调查了解情况,叶某军等人驾驶汽车驶入半山豪园地下车库,由于车灯照射到郭某斌等人,郭某斌气不顺上前理论,叶某军认为被车灯照射一下是很正常的事情,双方争执愈演愈烈,乘着酒劲便上演了一场地下车库群架的闹剧。随后,民警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调查取证。

本着化解矛盾、和谐共处原则,韶关城东派出所社区民警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做好思想工作,宣传法律政策以及相关规定,经民警多次不懈努力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一场因车灯照射引发的打架案件得以成功调解。

警方提醒: 在日常交通违法查处过程中,由于鉴定难等因素,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这样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存在一定的难度,而防止因为车灯晃眼伤及自身和他人,主要还是靠驾驶人的素质和自觉性。所以请合理使用灯光。若对方车辆长时间开启远光灯,驾驶人可连续变换灯光提示对向车辆。如对面来车仍不关闭远光灯时,应减速并保持行驶方向,尽量不眼睛直视对方车灯,及时减速,必要时停车让行。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张芳明 骆有喜 梁鑫/图 编辑: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