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实名车票被要求重购 律师状告铁路局索赔
07.03.2015 19:35
本文来源: News.21cn.Com
正月初一,龙岩市民、“中国公益诉讼第一人”丘建东因故遗失车票,无法通过闸机出站,被要求重新购买车票。为此,丘建东一纸状告上海铁路局,认为规定不合理。据悉,目前相关部门已签收诉状。
遗失实名车票遇麻烦
大年初一(2月19日),龙岩市民丘建东离开龙岩市,到浙江出差。当日下午,他在温岭站实名购票上车,从温岭站到温州南站,车次是G7573列车,票价为28.50元。
乘车期间,丘建东意外遗失车票。到达温州南站后,无法持票过闸机出站。邱建东询问能否凭身份证查询已购票,进而放行。火车站工作人员表示,“不原价补票,不能出站”。而后,他花了28.5元,重新补了一张票。同时,还缴纳了2元的手续费。
丘建东发现,温州以南的厦门、福州等归属南昌铁路局的车站,允许遗失车票的旅客,刷身份证出站。而且12306订票系统显示,网上订票后未取票的旅客,都可以刷身份证出站。他认为上海铁路局涉嫌欺诈丢失车票的旅客。
愤而状告上海铁路局
事发后第四天,丘建东将一纸诉状,寄送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状告上海铁路局,要求返还原28.5元票款和2元补票手续费,总计30.50元,并依据相关规 定“欺诈消费者最低赔偿500元”,合计532.50元;立即停止强制执行“实名车票遗失后,要另行购票”的规定,并赔礼道歉。
据悉,春节前浙江省消委会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起诉上海铁路局,也是相同缘由,被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不予受理。
据丘建东介绍,目前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已签收了诉状,但不愿意受理该案件。2月27日,一法官来电劝导撤回起诉;3月3日下午,该法官再次致电。但法官的几次要求均被他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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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2015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