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购税新政执行期间东莞预计将减税近6亿元

16.10.2015  11:24

东莞时间网讯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这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9月29日发布的新政,旨在促进小排量汽车发展,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车购税减税新政推行以来东莞市执行情况如何?据统计,国庆假期后前5个工作日(即10.8-10.13),东莞全市共有3180人次车主享受了减征优惠,减免税款1244.13万元。

据东莞市国税局相关人员介绍,“此次减税政策出台时间较紧,又逢10月汽车销售旺季,接到上级通知后,我们迅速贯彻落实,利用国庆假期做好系统测试和内部培训工作,确保新政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他同时表示,“受新政影响,预计将引发小排量汽车新一轮购车潮。按照2014年符合减征标准的购税新车统计,新政执行期间预计东莞市受惠车主可达15.5万人次,减征车购税税款约5.8亿元。”

政策链接

1.本次减税政策所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2.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3.购置符合本次减税政策规定的车辆,已按全额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多征税款可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