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灭火器应该成为车辆标配
■ 东 方
7日凌晨,丰顺汤坑镇一辆小汽车在环城路行驶时撞水泥护栏后起火燃烧,司机被困车内死亡。警方提醒广大车主,车内应配备车载灭火器以防万一。
随着车辆的增多,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干燥天气下,汽车、摩托车出事故起火或者发生自燃等现象时有发生。众所周知,在车辆刚冒火时节,使用灭火器可以及时将火扑灭,从而避免更大的财产损失或人身安全事故。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现实生活中很多车辆因为随车没配备灭火器失去最佳扑救时机,等消防车赶到时,往往车辆已被烧毁,令人痛惜。
仔细分析,很多车辆没配备车载灭火器,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一方面,很多车主认为自己的车辆发生事故的几率很小,即使发生事故或者自燃了,车投了全保,保险公司会赔偿;另一方面,大部分汽车出厂时没配备灭火器,而且目前交通运输部门除了对营运客车、出租车、危险品车等乘客集中或容易引发火情的车辆强制要求随车配备灭火器外,并没有明确要求私家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具。
其实,车载灭火器价格便宜,但作用却挺大。一个车载灭火器,对于大面积火患来说可能属于“杯水车薪”,对于扑灭轮胎起火、机头或车内小面积火险等,则完全可以胜任。假如每辆车都备有灭火器,一旦一辆车发生火警,周围其他车主都及时群起而“灭火”,相信也能降服比较大的火魔。由此而言,花几十、几百元买个车载灭火器,就可以挽回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几百万元损失,这笔买卖,值得一做的。广大车主不妨这样考量:既然价格十几倍甚至几十倍于灭火器的车险都已经“割肉”买了,何不再加个“零头”买个灭火器,可以顺便买个安心?况且,车载灭火器体积小,对于汽车这样的“庞然大物”来讲,随便哪个角落都塞得下。
总的来讲,部分车主车内“容不下”一个小小的车载灭火器,关键是没有树立防患于未“燃”的安全意识。改变这种现状,职能部门需加大相关宣传甚至立法,让车主意识到车上配个灭火器既可以自救,也可以救人,不管是出于“人人为我”,还是“我为人人”,车辆都必须标配车载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