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柚车载重陷罗生门:三次过磅不同重量

29.10.2015  09:05

  三次过磅不同重量

  运柚车载重陷罗生门

  广州日报惠州讯 (记者秦仲阳)梅州市某柚场老板娘王女士日前向记者反映,她10月9日从梅州运柚子到惠州的一辆货车,在通过农产品绿色通道时出现了怪事:货车运的是24.685吨柚子(上高速前过了地磅),到惠州四角楼通过出口的绿色通道时,却被告知只有20.622吨,需全程缴费。但她缴费后拉到惠州水口的水果批发市场过磅,却与梅州的重量相差无几(24.48吨)。

  王女士说,去年运柚子来的时候也有过类似遭遇,也是在四角楼。但那次却是超重,也是要全程缴费。由于两次都碰上要全程缴费,王女士及司机认为收费站称重设备有问题,与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报警后,出警警员告诉她说,争执的都是地磅称重问题,需双方协商处理。最后王女士只好缴费。

  按照高速公路关于鲜活农产品运输规定,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是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暂免征通行费。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超限超载幅度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不再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将按照普通货车予以收费。

  王女士同一车货过三个磅却称出不同重量,前后两个磅相差不多,中间的收费站过磅情况到底怎样?记者来到惠州惠河高速公路公司及四角楼收费站调查。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查,当天王女士的车共过了5次磅,有4次没有达到22吨,有一次是24.182吨,最后开票时取的是最后一次的过磅重量即20.622吨。但按国家规定,王女士的货车核载量按规定只能是22.815吨至24.05吨内才可以免费,因此无论按5次中的哪一次过磅的重量,都必须交费。

  为什么过5次却得出不同的重量?收费站负责人说,王女士货车在梅州称重和到惠州水果市场称重,均标明这辆货车当时的载重都超过了自己核载重量的上限即24.05吨。司机为了获得免费,采取了过磅时跳磅或走曲线等花招过磅法,正因花招过磅法技术不可能都一致,才得出不同的重量。

  记者在收费站绿色通道发现,车道称重设备其实只是前后相隔一尺宽左右的外形似两条铁片的秤台,前后车轮分别压上即可在电子显示牌上显示其重量。磅片前后的两边护栏,每条护栏都被刮得伤痕累累,有些地方甚至水泥隔墙都刮坏了。收费站工作人员说,这都是因为经常有货车过磅时采用各种作弊手段,比如跳磅、冲压磅或走曲线时刮坏的,目的都是为了逃费。有的司机趁收费人员不备,在秤台上垫板,减轻重量。但一些司机因技术把握不好,反而加重了车的重量。

  据悉,由于石英式动态称重设备是以汽车低匀速行驶速度通过秤台时产生称重数值作为计量数据。因此,动态称重设备不能等车辆停稳后再过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