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年检黑幕大佬”佛山公安局原副局长案开庭

20.08.2014  12:14

  中新网广州8月19日电 (索有为 马远斌?陈雪梅)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宏强涉嫌受贿案,19日在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审理。由于案涉车辆年检腐败,职位最高且收受贿赂巨大,王被称为“佛山车辆年检黑幕”背后的“大佬”。而王案中所涉的行贿人已因涉嫌行贿、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已于今年1月和4月在佛山市南海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13年,佛山市政协对佛山部分汽车检测站进行了实体调研。调研发现,佛山车辆年审存在“花高价请中介代办”现象。随着佛山市纪委的立案查处和佛山市检察院的侦查,该市机动车年审黑幕逐渐被拉开。

  据行贿人在庭审中披露,为获取高额利润,佛山部分检测站以每张约500-800元不等的高价,将佛山市物价局定价为每张人民币180-230元的《佛山市禅城区汽车安全技术检测登记表》对外出售,并通过检测站工作人员,对购买上述高价表年审的大量存在安全性能不合格、尾气排放不达标或擅自改装等问题的车辆,使用冒充顶替或修改数据等各种造假手段使检测的各项指标合格,后出具虚假的《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从而使不合格车辆违规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2011年5月至2013年4月间,佛山市泓信摩托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罗南分公司(简称“罗南检测站”)共检测车辆53534辆。其中,索取或非法收受高额检测费用后,仅使用造假作弊软件系统通过年审的不合格车辆就高达5640辆。据代为管理罗南检测站的黄国年在南海区法院受审时供述,两年时间,李劲就获利约2200万。

  因在检测站持干股、享分红,现年54岁的佛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宏强于2013年10月被纪委双规,11月19日被拘留,12月被广东省检察院决定逮捕。由于案情复杂,其间,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

  法庭上,公诉人指控王宏强在3种领域累计受贿15起。

  举证材料中有多达26份证人证言,37张视听资料(数字光盘)和厚达7本的证据材料。

  王宏强的辩护律师辩称,王宏强确实有投资行为、其受贿与其职权范围没有必然对应关系、有工作应酬和公务接待因素、也有人情因素。同时提出,王宏强主动到纪委交待受贿行为,并交待了纪委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事实,其行为应构成自首;举报他人犯罪,应认定为立功;全部退赃亦应从轻处理。

  据了解,此案由佛山市检察院立案、侦查,依据广东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由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

  被告人多名家属到庭旁听。庭审总计进行了5个半小时,法庭未当庭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