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借车酒驾撞人后竟然逃逸 结果车主也要负责!

20.03.2016  20:34

奇怪的撞人事故

将车辆借给别人开,其实存在隐患,而且容易惹来麻烦,,今天我们来说说一件借车引发的事故。不久前的一天晚上,厚街汀山社区环汀路路段,一辆自行车与一辆中型客车发生碰撞,骑自行车的人与乘客都受了伤。

遗留在事发现场车牌号2438

根据现场遗留的车牌号码,警方却怎么也联系不上车牌号的主人高某。难道他是知道自己撞了人,故意藏匿起来了吗?

事故现场聚集了很多人

而就在此时,当晚目击事件过程的群众说,看到嫌疑车辆的尾部放大号是500,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监控拍下的车尾放大号显示是500

随后,警方通过监控,发现该辆尾部放大号为500的中型客车,其车牌号码确实是2438!也就是说, 尾号是2438的车辆就是肇事车辆。

事故车辆没完成过户手续

据了解,2438这个车牌号曾经是一家快递公司的,该批车辆已经到期淘汰掉后就被公司员工高某购买了。随后,他就 更换了车牌,但车身上的放大号500并没有抹去

当晚该肇事车辆停在某厂区门口

警方找到了车主高某了解后得知,由于公司出售车辆时规定,只有一部分包括高某在内的老员工,才享有优先购买权。于是高某的工友郭某,请求其用他的名额帮忙购买。

然而, 高某在购买之后,并没有立即与郭某办理过户手续 ,之后不久,他就辞职去了浙江。

车主高某要承担责任

最后在警方辗转多次后找到了郭某,然而真正的使用者却另有其人。

郭某称,当时购买该车,只是为了再次转让赚钱,但一直没有转让出去,于是他将车借给了朋友肜某使用。没想到 肜某当天酒驾 了,而且 他撞到人后就驾车逃逸 了。而警方了解到,肜某不仅存在醉酒驾驶行为,其驾驶证为C照,而驾驶中型客车,需要持有B级以上驾驶证,也就是说 肜某同时属于无证驾驶

 

最终, 交警部门判定肜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而高某作为车主,将面临该事故的 经济 赔偿连带责任。